我老家在國泰醫院後面,附近有一家蛋糕店很有名 叫法朋常常很多人來排隊買蛋糕由於是巷子,所以並排 亂停車 一大堆我家車庫前面劃紅線,但是很多人視若無睹停了車 下車排隊去拿蛋糕剛開始,我都會好好說 紅線不要停車後來,我也懶得說了 直接拍照檢舉問題是 前面路口就有停車場,為什麼不去停?或是 附近找車位你自己方便,造成別人不便我這樣檢舉,難道也要去看精神科?
pigsky125 wrote:連一點點輕微的不妨礙任何人的事也要檢舉。而現在民眾檢舉又沒有獎金可領。這種人不知是抱著甚麼心態,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 違規者又是抱著什麼心態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還自以為不妨礙任何人
反正我己經被罰了也己經要去繳了要罵的就罵吧!我最近被檢舉是直線平面道路二線都可以騎機車就只是在準備要停紅綠燈時從中線左側彎到右側準備待停我就被自以為正義的達人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1200塊就飛了這條法規我也認同~但只要騎機車的人誰能保証在直線二線道的路面只要通過中線就會打方向燈的~請出聲讓我敬仰一下
我是民進黨支持者,但這個修法之後,在名單內的立委,我這輩子不會再投。要限縮民眾檢舉很好,但是請拿出相對應能改善交通的方案我自己也被檢舉過斑馬線停車,日後我就算會違停,絕對選擇對人影響最小的地方。(請勿模仿)限縮檢舉並不會使實際的違規減少,所以交通當然沒有改善。反倒是三讀過後,會摧毀因懼怕被檢舉的違規,導致交通更亂。
韓詠貞 wrote:上次有件蠻離譜的檢舉案件,機車騎士騎在道路白邊線外,竟被檢舉成案!!有想想檢舉魔人的心態嗎? 給你機車慢慢騎都能任意駛出邊線,是離譜甚麼?高、快速公路無故行駛在道路右側白線外還4000元起跳,這種動輒百公里的速度,怎麼駕駛人都變的耳聰目明了?
pigsky125 wrote:現在有很多所謂檢舉魔(恕刪) 所謂的一點小違規指的是?說真的違規就是違規沒有分什麼小或大,可能因為你覺得是小違規,甚至有可能不小心害別人出什麼意外也不一定有違規就是錯在自己,吃罰單很合理
pigsky125 wrote:是否因為逕行舉發造成很多民怨,影響警察形象 你是不是忘記那是警察份內工作,份內事是要壞什麼形象?份內該做沒做叫怠惰不執法,如果警察都在違規熱區站崗。 違停的少,自然也不需要檢舉了。 警察出現當下的交通順暢好過民眾事後檢舉來的有意義多了。別本末倒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