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右轉,都會有機車蛇出來,誰的錯?

有時候已經貼路邊停放車輛關門了
但到路口沒路邊車輛的時候,同樣要右轉的機車也是趁那一點空檔硬要超越你比你先轉彎
所以真的防不慎防
寧可慢一點再多確認幾次,被後面直行的叭也不要跟別人擦撞
簡單說右轉四輪貼著路緣、壓著水溝蓋開最簡單了,兩輪再猴急幾乎不會硬從右側縫隙中衝過去,除非遇到路肩比車道還要寬的情況,這個就只能等兩輪清空再轉。

如果是機車關門就很難成功,本魯要去兩段式左轉的時候,如果貼著外側車道道路15cm邊線,就是會遇到從左側高速衝過來,硬是要向右擠在本魯與前車的車距間(約一到兩輛兩輪長度)。如果騎在車道中間進待轉格,一樣會遇到右側高速直行衝過去的兩輪猴,無法如四輪關門讓猴子乖乖從左側走。

道路現況就是車道太寬,兩輪從右側直行不會跟車道左側的車動線重疊,就不算超車了。但開左側的車如果要右轉,不管右側直行的車硬轉,本來沒有衝突的情況,因為動線重疊造成事故,就不要說車道只有前後車的關係,這樣主張輸的機會高。
Gabriellin
公車專用道:公車專 用道係指專供公車行 駛之車道,其寬度以 3.5公尺為宜,不得 小於3.0公尺。 駛之車道,其寬度以 3.5公尺為宜,不得 小於3.25公尺,於站 台區之車道寬不得小 於3.0公尺
Gabriellin
外側車道甚至慢車道,比3.5公尺寬得很多喔,之前便宜網紅點名盧罵罵市重鋪10公尺道路,車道寬近五公尺,就是不做(標線)人行道,大官還說做了車道太窄會讓輪子們爭道?
A辣愛怕跑 wrote:
機車.右超.就是違規...(恕刪)

法規 歸 法規
上到法院就不一定喔 此時的法規是叫"法官的規則" 意思就是說要從法治改成人治
在台灣的道路路寬 當你要右轉彎前右側留有空間給機車超車 因而發生事故
恭喜你 有機會被法官判有肇責 原因:有義務注意後方車輛
pc8801
真正法治是根本做不到,還是你要讓ai來判決?
Pink Floyd wrote:
在台灣轉彎不關門~早...(恕刪)

右轉關門,如果遇到一樣要右轉的猴子
牠會直接加速從汽車左側車頭處超車右轉
但猴子腦子不好,不知道這樣兩台車行車動線會交錯.....
倒楣的汽車從右側碰撞變成左前車頭....
更傷
我還曾看過一台機車是這樣轉的

我真的打從心裡佩服~

記得是位大媽...





諸葛小花
這種人路上很多...我都把他歸類為掃地機器人騎士[笑到噴淚]
Gabriellin
看章魚嘴屁股的猴子,這種跑法是基本的啦,不爽讓牠鑽還要逼車凎凎叫
趕著投胎,
習性難改。
轉彎前的直行就要靠路邊開把路封死了!
我都這樣開不然很多機車硬要鑽
一台車,寬度不會超過2.5公尺寬,超越前車做超車動作,兩車要間隔0.5公尺寬的距離

要讓兩車無法同時擠在同一條車道上,每一條車道只需要3公尺寬就很夠用了!多的都是在引誘機車從右側超車

要防止水溝蓋騎法的超車,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水溝蓋墊高,採用側面進水,變成人行道的一部分

萬用路肩,根本就是道路上不該存在的髒髒東西?
小葉叔叔 wrote:
我會非常建議開車的人...(恕刪)




我覺這位切入的角度也沒錯
你合法合規轉彎
該注意的是那些目小硬要鑽隙縫的猴子
但是~~~
你多花3~5秒轉頭注意一下轉彎方向的路況
比你花好幾個星期去走警察局、去修車廠、去醫院、找保險、走調解、跟猴子吵架......
應該會舒服非常非常多

聽個勸
"肩膀檢查"一下~~OK???
Bookwarm
我也認為靠右之後還是要轉頭做確認, 其實變換車道的原則就是轉頭確認,不要管環境如何,因為意外就是意料之外的事, 不轉頭就是你無法確認左/右後方的動態。
advantage
該被教育的人是做錯事的人,要教育機車不要再這樣子鑽,而不是要正常右轉的人去做無意義的事情,右轉還要注意人行道上有沒有行人靠近準備停下,你覺得路上的辣妹為了要防範色狼所以要包得緊緊的不能穿的太暴露嗎?
因為台灣的宣傳機通通趕去右邊,不讓快車道不讓右車道,你要機車騎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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