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奕兒612 wrote:
因為路人甲們自以為是正義的一方啊!!!

那聽高公局的就變成是邪魔外道囉 哭哭!!
一個高管規則 百家爭鳴


(...不再奉陪)
chiayingcool wrote:
法規裡何處有註明暫時一詞?

(...不再奉陪)8924132 wrote:
小弟跟同事們就美國法規畫圖推演
證實在不強制為超車道下,的確可能讓流量增加
畢竟有限速,變換車道的安全距離也減少
(不過中低速互超時,可能遭到高速車追擊)
8924132 wrote:
但美國法規有說慢車靠右
所以超車道不會是同步流
這點跟台灣行政、執法單位所說迥異
台灣可是說110"全程"尚屬合法
不用管後面靠北
這等於加速製造超車道同步流
所以美國數據不等於台灣悲劇
——————
還有台灣人崇尚環保
"我要慢慢加速"
這句最近很紅
8924132 wrote:
台灣有超車道跟不上車流要離開的法規?
8924132 wrote:
小弟常看到被煞車蝴蝶效應洗到比中線還慢
都能當鐵屁股一直跟下去了
您還認為美國數據跟台灣悲劇一樣?
8924132 wrote:
最大效率是像日本一樣
有安全距離就要駛回
8924132 wrote:
小弟討厭龜車
但也不喜歡有人一直超車
大家超完有安全距離就駛回中線
不公平?
想一直超車,總要付出點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