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llit168 wrote:
有阿,高管規則8-1...(恕刪)
日本高速公路慢?
對小弟來說很快了
速限100開120還被海放
慢的定義?
超車道車越少越好
好像就是小弟說的吧?
既然執法單位無法界定
何不回歸法治?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應"在法義上是甚麼?
您應該很清楚吧
Gullit168 wrote:
假設現在是超車專用道情境
後面的110原本在中線道
100要超90的時候,110也要超100
那110也會切到內線超車
如果100先卡位,會造成110煞車,然後就是漣漪效應
然後就是內側車道先塞住
這就是超車專用道的窘境
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110內側先開走
100等有空檔再進去超車道超車
...(恕刪)
Gullit168 wrote:
錯了喔,超車道是因為需要『超車』才進去的喔
只要中間車道有安全車距就要回原車道
影片中2分鐘之後至少有好幾段內側車是可以回去中線車道
影片車主沒回去、他的前車也沒回去
到了最後面影片車主中線車道全空也沒回去
他在超空氣嗎?



Gullit168 wrote:
為什麼德國人這樣做叫做『超車』,台灣人這樣做叫做『占用超車道』??
Gullit168 wrote:
我就是知道他在說什麼,所以我才說他在搞笑
你就是因為不知道他在說什麼,所以只好點頭如搗蒜
如果你知道他在說什麼,那你圖內側車道怎麼會有台時速100車輛正在回中線
他的『但書』附加規定,除了超車之外,還要用最高速限超車
你的100中線車要進去超車道,也要先加速到110,
所以100的車線車加速到110,那根本也不會造成內側車道煞車
因為要『用最高速限超車』
你真的知道他在『胡說』什麼嗎??
Gullit168 wrote:
你又真的知道這張圖片代表的真正意義?
你又知道上圖跟下表在物理上的差異嗎??
Gullit168 wrote:
Greater Dublin M50,速限100
Gullit168 wrote:
英國那邊說法比較不一樣,outside lane就是我們的內側車道
你又看得懂嗎???
...(恕刪)



8924132 wrote:
日本高速公路慢?
對小弟來說很快了
速限100開120還被海放
慢的定義?
8924132 wrote:
超車道車越少越好
好像就是小弟說的吧?
8924132 wrote:
既然執法單位無法界定
何不回歸法治?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應"在法義上是甚麼?
您應該很清楚吧
herblee wrote:
而且依法律位階, 不能以行政命令去推翻"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恕刪)
ddd11193 wrote:
你們都很專業。可以的...(恕刪)
herblee wrote:
1. 看到影片截圖中,車窗右下綠色環保圓貼紙 , 貼在右邊,拍攝位置也在右邊,
我是在前檔左下方(方向盤10點鐘方向)
懷疑它是右駕車( 非德國當地車)
herblee wrote:
Dublin 在 愛爾蘭, 另外一個國家, 不是英國
M50 是環繞 都柏林 的 Motorway 速限70 mph (113 km/h)
herblee wrote:
問題是 600 pcu , 車流量低, 必然有55m車距, 法規又有"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沒有低於 110km 的理由
Gullit168 wrote:
不需要改,高管規則8..
(2)例外法係指針對某些特定事項規定不可適用一般原則的法律,此同樣可能出現在同一法律不同條文中,亦可能出現在同一條文中,例如民法第七條即為第六條的例外法,又如民法第二十六條但書規定即為前段規定的例外法。
--
高管規則的8-1-3【但書】就是特別來規定『不適用前項原則法【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法律
所以你可以將高管規則視為兩段法律,分開解讀
法院的判決書,法官也明確表達
縱使無超車下,只要駕駛以法定最高速限行駛,就是合法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