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鴻海上來 wrote:
這位大哥嫌前車慢
是不會超車? 還是不敢超車 還是車太爛超不過去?
還是不超車只是逼車?
不保持間距被照到應該是後車領紅單
一張也是三千起跳
1. 嫌前車慢自然還是會想辦法超車, 只是假設在內車道上後車原本的路權(時速120km/HR)是高於前車(表速120km/hr, 時速如你所言117km/hr), 卻因為前車不讓路而必須要由右側超車(你應該知道正常超車是要從左側吧), 或是降速以免車距過近, 也許前車沒有犯法也不會被罰錢, 但卻是不道德的.
2. 你認為時速120和117差3公里沒差, 我算給你看看有沒有差:
3000m/3600s=0.83s, 這表示後車會以每秒0.83公尺逼近前車. 如果兩車原來車距50公尺, 這表示48秒後兩車的車距就只剩10公尺, 60秒後就親上去了. 你認為後車在逼車, 後車可能只是單存認為他是合法+10km/hr於內線超車. 為何要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呢?
其實開120km/hr表速是已經夠快了, 相信沒有人會說這種速度是龜車. 但是如果在你超完車後能夠再打個方向燈同時切到中線車道, 相信跟在你後面的車對你的行為只會更尊敬, 你也不會有任何損失. 至於要讓人尊敬還是惹人厭, 這就在你的一念之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