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link888 wrote:兩個單位都是交通部管...(恕刪) foxlink888大大~問題是這兩個是平行單位,如果是違規罰單等,當然是可以去調車主個資,但問題是,我個人未違法的情形下,高公局可以隨便調我的個資嗎?這跟前陣子,某法官(還是檢察官)用職權,去調查女友個資是一樣的吧~即是法令宣導,為何還要針對"特定人士"寄出文宣,就直接由媒體宣導就好了啊~然到宣導兒童坐安全椅,政府也要針對6歲以下兒童寄出文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