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聲火 wrote:
主題:機車擦撞對方肇逃卻找議員
事情是這樣的
就在前天,女友上班途中發生小擦撞
對方是位年約5~60左右的阿桑
可能活到這個歲數沒發生過擦撞事故
擦撞到女友後,轉頭看一眼之後直接騎走
(女友機車維修$7,500)
所以我們報警後,警方當然告知對方她這個行為是肇事逃逸
就這樣做完了筆錄離開派出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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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當天晚上女友看電視劇的過程中
突然有人到家裡敲門按電鈴,
開門後對方遞上了他的名片 抬頭是民意代表
開口問說:方不方便到我們到議員服務處調解一下今天擦撞的事宜?
當然女友媽媽說不太想過過(覺得過去了都是對方的人也是吃虧而已)
好 就這樣到了昨天早上
對方又打電話來說:看賠償費用共多少談好後看能不能先去派出所先銷案?
(對方可能問過民意代表後才了解肇逃的嚴重性吧!!)
現在我的疑問是....
對方怎麼會有女友家的地址???
是民意代表或議員直接向員警拿的???還是村長會有這些資料???
女友根本沒有給對方地址啊....作筆錄的單子上雙方資料也只有姓名跟電話
女有家裡的感受很差,現在這件事處裡完都會覺得恐懼,會怕對方事後找麻煩
直接登門拜訪耶.....滿扯的點點點點點點點點點
是警察受到施壓洩漏個資嗎?
PS.那位議員在我們縣市滿會處裡這種行車糾紛的
網路上都查的到他處理行車糾紛的新聞大笑
想詢問板上各位大大有沒有跟法律或這方面專家的大大可以給予意見參考.....(恕刪)
那一個議員啊?
無聲火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就在前天...(恕刪)
我覺得如果議員客客氣氣的,有時只是選民服務,他也不好拒絕
要談的話可以約警察局或是調解委員會之類的地方
那議員你不反感的話,也是可以去服務處那邊坐坐
你也知道他要幫人家說話
你可以單刀直入說你想要怎麼談比較快
看看是否符合你的需求,你想要多少錢可以和解之類的
有和解法官那邊比較會輕判緩刑吧
你可以堅持你要的,老一輩的人很多思想就只有這樣,都喜歡找人喬事
不要被他們的年齡唬了,或者是一些什麼年輕人不懂啦~~老年人很可憐的之類的
等等人情的壓力,要有同理心的壓力等等等的
不用管他,要的錢合情合理就好,堅持
另外知道地址這個得確感覺很不好,不過說要找人來找麻煩,也可能多擔心了
試問,這樣做有什麼賺頭嗎?聲望會提高很多嗎?
要是被你爆料,名聲豈不是都毀了?
所以我覺得騷擾的機率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