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Tang3434 wrote:昨天去雙和醫院停進...(恕刪) 可以檢舉的!! 罰不罰就看運氣了~~ 如果再一般街道上 直接打電話檢舉 是會直接拖吊的!!!駕駛長怎樣就不用管他~ 沒證就是拖吊! 如果行動不便 也是會拖吊! 看車不看人!
Eigen wrote:喜歡?你也可以讓你長...(恕刪) 沒有喜歡,我岳母是小兒麻痺領有重度身障手冊的人家裡也是有一台車掛他的名字但身障手冊岳母自己收著,要出門才會拿到車上常常帶她去的賣場都會遇到好手好腳佔領殘障車位的所以我們也跟賣場反應過好幾次該賣場後來將殘障車位放上路霸真正有需要的告知停車場管理員他就會來移開路霸從此每次去該賣場殘障車位都是空的,就知道有多少是好手好腳在占用PlantariS wrote:眼紅胡扯才是無法可管...(恕刪) 沒辦法鄰居家的長輩久病臥床一年沒看過他們帶出門幾次,殘障手冊卻是常駐於前擋
squabby wrote:你說的都有可能可是...(恕刪) 誰說身心障礙車牌一定要申請才能停?先有車才有手冊的已領牌者免申請換牌好嗎...然後那證只是給個方便識別,只要合理合法使用,拿手冊就能銷單...
AllenTang3434 wrote:昨天去雙和醫院停進...(恕刪) 不管你檢不檢舉, 我認為要釐清一件大眾都要知道的常識:身 心 障 礙 者 不 要 有 用 外 觀 這 種 單 純 的 方 式 來 判 斷只要看有沒有手冊或身障停車標誌就好根本不用再有看外觀這個選項
不知道大家在嘴什麼,你是殘障但好手好腳外觀看不出來....那你幹嘛要要佔用殘障車位你是合法沒錯,但這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你好手好腳的殘障不能讓給行動不便的殘障嗎?你是送人來,都有人接送了,你還需要殘障車位嗎?雖然有例外沒錯,但拿例外來論戰那就叫"嘴炮"我想多數的時候,好手好腳的、和有人接送的,跟本就是可以把資源讓給有比你更必要的人
只要家人有手冊..車主可以去社福部門申請停車證....方便接送手冊的人...醫院裡面停車位不受交通法規管理....直接向醫院管理告知?AllenTang3434 wrote:隔壁另一台(也是身障停車格)有放這種情況可以檢舉嗎?
看人的外觀不準 因為有些不一定是外在殘疾而是內在殘疾 還有家人也可以申請一位專門載送有殘疾的 總而言之看車牌或擋風玻璃前為依據 看大部分網友回覆稍有錯誤 稍微釐清一下AllenTang3434 wrote:昨天去雙和醫院停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