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機車不斷待轉,沒有集會的問題,更不會妨礙交通若是違法集會,得有違法集會事由若是妨礙交通,馬路上時時都有不少機車進行待轉,此說法並不合宜不過,遵守道路警察指揮,的確是必要的。待轉不應取消,直接左轉的國外相關交通數據亦是重要指標,讓機車騎士根據實際情況多一種選擇,讓汽車駕駛學會禮讓小車,才是最佳解方機車不一定是慢車,汽車並非全然快車........
ukj2621004 wrote:覺得不要爭了,用科...(恕刪) 說到數據 更好笑政府 整天說 機車待轉 才安全卻拿不出數據桃園也在試辦 取消兩段轉 塗銷禁行機車前陣子 說 試辦路段 車禍有下降但是 沒有 取消前的數據 可以比較所以 擴大試辦路口數量
LCU493 wrote:.是 不強制 兩段式左轉而不是 全面取消待轉反應慢的 不敢切到內側左轉的 繼續待轉.(恕刪) 為了怕引發老少婦女從衆效應、跟車效應,反對開放直接左轉。其實,我以前左轉也發生好幾次車禍,兩段左轉真的不錯啦!這好比,没車的路口要不要停紅燈?…雖然沒車的路口闖紅燈没關係,但是,這是習慣養成問題…年輕人過得了,旁邊過不了的老人該送命?為了怕引發老少婦女從衆效應、跟車效應,反對開放直接左轉。請為各年齡層機車族,捨棄左轉路權吧!別把好不容易養成習慣倒退回去。
sebastienWang wrote:就算集會遊行,請問有舉牌3次嗎? 哀...就是有這種人,知法玩法,搞出民怨,還自認很守法。要論法是吧?我支持警察押人,我唾棄待轉大富翁,我也沒違法。警察是否違法,請去按鈴申告,這才是法。
同樣繞圈,不一樣結果沒警察敢動他們。如果輪子再多一點呢?警察連去開單都不敢囉。還有啥好講的。台灣嘛~~好!換回二輪看看~~我一定是眼睛業障重~~機車就能開單就開單,能帶回就帶回。好神奇啊~~a901922001 wrote:2017-11-10...(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