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酒駕被抓,最後撞死烘培坊主廚

我也支持酒駕肇事應該加重罰加鞭刑, 不過, 無酒駕肇事就不用加重? 幾個星期前有台貨車因為輪胎磨平害死一家人吧. 問題應該是出在有公權力的法院判決案例沒有嚇阻效果

我是不太懂現行台灣的酒駕判決案例是什麼風氣, 不過我認為問題的源頭在有公權力卻不使用的法院單位才是亂源

該抗議的是那些法官引用的條款均是對加害者有利的方向....個人不成熟淺見. 如有錯誤請多指正虛心學習.
酒駕第一次除了吊銷駕照,罰錢,應該臉上打印,用那種電影裏的防盜墨水,洗不掉那種,印上 ”我是酒駕犯“
顏色可以留個三五個月的
讓他自己天天看

第二次還酒駕,就去鞭刑吧


台灣根本酒駕、販毒、詐騙,甚至是殺人、強姦犯的天堂阿~

一樣令人髮指的新聞一而再,再而三的輪迴,小市民根本無能為力~

nagisa1224 wrote:
酒駕、吸毒、詐騙,...(恕刪)

就是因為人民沒有辦法自律的太多了才需要政府出來管,如果政府一開始就正視酒駕真正“嚴懲”酒駕而不是放縱酒駕(就如您說的,政府一直有在宣導杜絕酒駕從喝酒不開車做起,卻沒多少人做到),相信就不會發生這種憾事了…
累犯兩次酒駕還能有第三次,代表之前罰的不痛不癢…唉!對方才三十幾歲正要開始自己的一片天

dodoyo wrote:
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恕刪)
沈淪之島,很多問題擺在眼前歷任官員選擇無視而無法遏止這類原可避免的憾事。
個人認為
台灣的酒駕罰則太重
但是酒駕肇事的罰則太輕
只要把酒駕肇事的罰則加重很多
使人受傷就變成重傷害,致死就是蓄意殺人,單純財損就是100%肇責
應該可以避免酒駕的發生
例如:
酒駕者綠燈根本還沒起步,有人超速闖紅燈逆向失控直接撞上受傷
酒駕者負全責

0303chihweihsu wrote: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恕刪)

真的,鞭刑+1。
現在監獄人滿為患,一直關也不是辦法,鞭幾下後你回家吃自己,幾個月不能出門全世界知道你被鞭了。
我覺得這個處罰效果更強。

dodoyo wrote:
...(恕刪)


爛破麻酒女的媽媽也是破麻,講這種話,難怪生這種只會喝酒肇事靠兩粒的賤破麻

沒錢那賓士誰的?稅金,油,保養都沒在付錢?靠兩粒或下面那個破洞不是都有錢可以收?小的進去關沒錢那妳老的去賣來還錢賠騎士家人啊

那麼會踩油門來大鵬灣用妳賓士跟我比啊,要不是賓士的性能救了妳這個破麻,只怕妳自己也是失控再自撞

我為什麼那麼不爽,因為我在現場看著騎士被救護人員抬上架然後開始心外按摩,我學歷差的人都知道那就是騎士當場就走了,但當時還希望到醫院會活起來

後來忙完晚點再看,現場已經封路在拍照放號碼牌了,才過沒多久,表示騎士確定在醫院被正式宣布沒救了

沒錢?那換妳站在路上被車子沒踩煞車撞看看,敢妳就不用關不用賠,我再說一次:妳個破麻酒女
現在的政府哪還會管老百姓的的死活,只回用一些理由來壓榨老百姓的血汗錢而以...

tina.yean wrote:
4輪就是殺人工具 ...(恕刪)

妳一定要這個時候出來講幹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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