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意見發生這種事誰都不想但有些人真的會利用對方想息事寧人的想法能避則避能閃則閃不然他幹嘛要先告你?依照你說他撞你的位置她根本眼睛長在後腦吧,不然一台車在前面他怎麼會看都沒看直直衝撞上既然互告你的傷比比較嚴重,該有的單據通通準備好10萬不想和解就把要自費處裡的費用就都灌進去跟他求償民事就算互賠也絕對不要給他好過多賠的錢再拿去易科罰金絕對是他虧初判表只是研判沒有監視器你也可以主張當時車速20-30已照路面標線進行慢速行駛,行經路口前也未見右側來車行駛至路中時右側車輛疾駛無反應時間無法閃避,導致對方撞擊你右側車尾,就咬死他根本沒有停車再開。
在這裡感謝各位大大的幫忙🙏在上個月某一天對方有來找我了,而我當下選擇再繼續跟他坐下來談,對方開口就表示他不想走到法院上⋯因為他覺得到時候還要再付一筆錢給法官,所以想在開庭前雙方和解,而最終就以10萬和解(不含強險)。前幾天已經在調解會上收到賠償金&簽好和解書了,這件事情已經落幕了。感謝所有大大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