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za wrote:主因是支線車未讓幹線車先行次因是機車涉及蛇行、超速、路口未適當放慢車速兩方都有錯啊 機車部份應再加一條 : 未注意車前狀況原因是 有明顯的狀況 和 足夠的煞車距離,但一直等到快被撞上才煞車,明顯未注意前方狀況。
這變成取自己想要的去解釋.....但是大家只會說 觀感不佳。 下次可以換更貴的重機車。我前叉一隻百萬.....就只有當時馬路上 別的駕駛就不會撞上去....怪了。國產125煞車 不輸給紅牌重機有影片不一定有真相。新聞的。
別人違規,你進入路口有減速的責任與義務可以避免的事故他可以回家截影片檢舉~但自身車品不佳+怒路蛇行衝去撞在他前面的貨車都沒事還能勸架這種神風特攻隊只能保佑他一生平安說實在...連火車都不能超速但普遍汽機車論壇的言論似乎都無視超速的後果而且以為自己的路權跟火車一樣大...出事閃不掉才來路怒症發作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