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警!男嗆臨停沒5分鐘“不算違規”警依紅線照開單被打

唉,一堆有駕照卻連停車規定都不知道的,應該要吊照重考了。
臨停從「不熄火、不下車」放寬到「可熄火、可下車,駕駛應在附近隨時可開走」沒錯,可是那是「臨停」才適用的,紅線是連臨停都不行,怎麼還會跟警察爭執呢?
我想他不是唯一這樣子想的駕駛,路上違規仔也許有一半都跟他一樣,有駕照卻沒交通常識。這點我想交通部是難辭其咎的,倒底考照制度哪邊有問題?不從源頭處理,這種沒有法律常識而自以為對,因此對警察、檢舉人出手的案例會層出不窮。
南無水蜜桃 wrote:
中和秀朗路51歲賓士...(恕刪)


打警察才五萬
真他媽更便宜的
在美國沒欸個兩槍,就是祖上保佑了吧
Likeag6 wrote:
建議攻擊警察的人都不(恕刪)
關起來有用嗎?關就會怕嗎?讓他罰錢罰到破產才有效
這個國家 搞成這樣 還需要繼續讓他們管嗎?

我只感覺“教改大成功” 爛在根 人民 警察 都一樣 問題出在根本教育

以前的老一輩

除了酒醉腦袋不清 通緝或是預謀搶配槍 區區小事誰會去跟警察輸贏?

現在只要“感覺”是感覺喔....林北有在混... 認識那個大A

就以為天下無敵 連警察局都敢砸 警察都敢打....

趕快努力賺錢吧 別整天自我催眠 我們超商最多 我們夜市最多 我們多方便

哪天從方便的超商走出來就被這些份子無差別 撞死 砍死 打死

罪犯又被交保 情節重大也不死刑 那就是方便到罪犯了

到時候才哭天喊地司法不公(司法改革也是大成功...還要拼進聯合國哩)

一個地方如果變成腐肉 就不缺蛆

我知道為何現今鬼島人更喜歡拜拜 8+9更多了

因為...一但今天出門...不一定就能安全回家
yangwuu wrote:
很久以前...有過一(恕刪)


勿以惡小而為之
南無水蜜桃 wrote:
引發車主不滿毆警

送辦被法官判處拘役20天
易科罰金5萬元


這就是台灣 墮落的證明
警察被打 就只是這樣

以後誰會怕警察 誰會尊敬警察
立委 法官 真的該好好檢討
66JOE wrote:
這種垃圾刁民為何不開槍擊斃?這種垃圾就是要賞他幾發子彈啊,好想看到警察開槍打爆他的頭,最好是散彈槍
對於刁民殺一儆百才是最佳方法


因為會有 垃圾媒體 垃圾刁民 垃圾民代
出來喊警察濫權 要國賠

加上沒覽趴的警隊高層
昨天有看到這個新聞。
我相信有人駕照真的是用雞腿換來的。...

真的是笑素偶了...
南無水蜜桃 wrote:
中和秀朗路51歲賓士(恕刪)

太囂張了吧...
還直接打警察,這在美國已經開槍了吧 哪打的到
送辦被法官判處拘役20天
易科罰金5萬元
話說罰金只要五萬會不會太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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