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蟲 wrote:
現在的機車族,基本上都跟敢死隊差不多
看到前方車輛打方向燈,不是準備減速而是馬上補油門想超過去
主要是駕駛人習慣問題,今天他們是騎機車,明天是開車在高速公路上。
高速公路上面,你不打方向燈,他們不加速。你一打方向燈,他們就猛加速並狂閃燈。
張三白 wrote:
跨越槽化線行駛是不對。會有行政違規處罰(開紅單)
道安條例第48條1項2款 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但與事故間結果
並無客觀相當因果關係。
換句話說
今天機車騎士不跨越槽化線而行駛在車道內,
兩車還是會有碰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