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aaaaaaaaaaaaaKKa wrote:現在車子都有前後鏡頭...(恕刪) 你知道通常檢舉之後到成立製單都要2週至1個月左右的時間還沒算被檢舉人收到罰單的時間,你記憶卡裡的影像可以保存到一個月這麼久嗎?除非你沒有每天開車,還是你可以每天把當天的影像都轉存在電腦裡呢?
照這麼弱的邏輯,違規達人被公布而公審的案例數有機會大幅超越檢舉達人被公布的案例.我前不久接到一張罰單,也是被民眾檢舉的.我不稱之為檢舉魔人.自己違規,作為一個人,基本的道德良知,繳交了罰款就是,不該說檢舉的人士是檢舉魔人!不然,更顯自己是個沒品的人!如果自己沒品,更不需要到處嚷嚷著怕別人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