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sonhappy wrote:最近未禮讓行人的新規...(恕刪) 以台灣的低能程度,你的申述很難被接受。等到你領到重度智障手冊後,在來反駁這張罰單,這樣你說的話會比較被採信。千萬不要挑戰台灣人的底線,免得掉入無底深淵。
照這種實際情況來看應該在路口中間那分隔島的號誌上設一按鈕方便過到一半的人按延長行人過馬路的綠燈秒數就能解決這一問題按一次延長20秒如何???不過可能也會有人動歪腦筋每到那就按一次10個人走過就延長200秒那車流還不打結!??呆玩郎就是愛玩~~~~沒法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