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警察在抓內車道龜車應該室內車道未達到最高速限被雷達照到就罰了吧
nerdwannabe wrote:
你自己不是說警察怠惰嗎?
所以警察不抓不代表你一定合法阿

被三腳架掃了有違規還不抓
你當警方在那邊擺三腳架,在天橋上拿著手持測速是拿心酸的?
都人都站在那邊拿著測速槍了,不抓那還出門站在那吹風拍幹嘛哩
你想想邏輯通不通

nerdwannabe wrote:
合法不代表你有道德 不代表你有禮貌阿, 你一直貼這圖就是在告訴你這個事情啊, 這簡單的邏輯不懂?

你大概根本沒看這張圖的全部原文
作者也用該行文字解釋了重點,這張圖只要一成立,那代表違法的連道德的邊都沾不上
而且他在討論的比較偏刑法的東西

交通規範比較像是一種使用守則,大家尊造法規的順序使用就對了,不要成天有自己比較快別人就要讓你,不然就是沒禮貌,沒公德心

就像支線和主幹,沒有主幹要讓支線速度快這一條,怎樣的禮讓都有規範


nerdwannabe wrote:
你要當個內線路塞就去當, 喜歡當個 造成他人困擾的人 就去當, 喜歡阻礙車流 製造塞車就去搞, 在台灣不健全的法規下, 被你惡搞的人也只能在心中把你祖宗18代都罵個遍, 也不能拿你怎樣
不過啦, 偶爾惹到些瘋子, 瘋子會做啥事就沒人知道了

合法用路沒有惡搞問題,只有心中自己沒那性子,才覺得別人在惡搞自己
每次什麼都在說哪天遇到瘋子
你好端端地開車,不要故意去尬車挑釁,瘋子也懶得理你好嗎
會遇上事的都是跑去和人尬車,故意擠人家
還很少看到內側開到法定上限的碰到瘋子(低於法定速度上限的超龜車除外)

你也知道台灣是法規問題,還來爭老半天,不會去立委門口抗議?!
nerdwannabe
你一直認定比你快的後車就是 違規超速仔喔? 你是警察? 你是法律? 還是你自己認為後車都是違規超速仔, 你就心安理得的佔用超車道?
bbboywind
不同意CcCManCcC`:"你好端端地開車,不要故意去尬車挑釁,瘋子也懶得理你好嗎",瘋子就是會到處亂咬,然後自顧自地講自己的話,也不管講幾次有沒有在聽,就是會想咬你,這才是瘋子。
無罪推定。
車子從你後面來,你不能就說後面的車就是超速。同理不可說前車龜速。
執法單位測得超速,說你超速才是超速。罰你龜速才是龜速。

所以在無罪之前,沒人會有速度速率的問題。
也因此法規的確有明定,後車可請求超車,也豎立告示牌指示內車道為超車道。

一切都只差在執法者的手段與判斷,擋住後車有沒有算限制自由? 人民是否有權利代替執法者處罰後車或超速者?
依照內線可依最高限速持續行駛,這不過也只是鑽法律漏洞而不肯放手利益而已。
討論這麼多,還是卡在執法者的...(偏頗?),交通不是民主的。
對我個人來說,我不會讓危機在我的車後產生的。
oxa9615 wrote:
無罪推定。車子從你後...(恕刪)


這個問題很簡單

就是請打電話報國道警方xx公里處南下北上有龜車,警方自己前方會擺攤執法

如果無罪推定
那大家都是有自信滿足速度上限,或是有自信不超速能超前車的,那就請有權限定罪的出馬
超速罰3000,龜車罰5000,如果認定他是違法龜車,那抓他龜車不就爽了很解氣
我就滿常打110報嚴重影響到自己的違規,有些人自認前方龜又不敢報警

另外前方有車不叫處罰也沒有限制自由的問題,如果這樣算限制自由/處罰,台灣的公車靠站幾乎全部影響到機車駕駛的自由

單純前方出現龜車,連惡意逼車都無法檢舉
等到是真正的連續變換車道,或是無故煞車阻擋,那就檢舉逼車就好了,上萬罰金+吊照,很嗆的

另外
..............
國道公路警察局也解釋小型車可以最高速限開內線的立法緣由,是因高速公路超負荷運轉情形嚴重,考量現行道路容量普遍不敷需求,因此允許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
所以最高速用內側車道,在政府角度上是發揮車道最大效益,且不影響超車(因為政府不允許超速超車)。所以沒有法律漏洞與利益問題,而是單純台灣路小車多必需生出來的法案
bbboywind wrote:
我認為可以討論的是這個


沒錯!
重點來了
如果大家開內線
都不是以超車為目的 (中-內-中 超車)
而是以最高速限的霸佔使用
其實
會出狀況的
以速限110來說
國道警察 通常是 120以下 是容許的
那麼 狀況來了
內線
第一台車 定速110
後面來一台車 定速115
後面再來一車 定速 119
這三台車 都是聲稱法條的"最高速限"
依照國道警察 這三台都不會被開罰
但是這三台車在接近中的話
那 問題就來了
國道 內線 常常有追撞事故
想必 就是這樣來的

還有
上述
還衍生一個問題
我們看到的經驗
通常 國道警察抓內龜
大多是抓 9x 8x時速的 也就是100以下的
上面我提到的案例 (110 115 119 速度三台車)

再加入 109 105 速度 的車 也加入戰局 霸佔內線
(他們也是宣稱自己是最高速限~反正自己的儀錶板~別人也看不到)
那麼 戰局是不是又更加混亂了呢....
你看喔
每個人都宣稱自己是最高速限~(如本棟樓標題所言:"其實不違規")
有103的 105的 最高到119的
哈~那不追撞 才奇怪!!!
CcCManCcC wrote:
你大概根本沒看這張圖的全部原文
作者也用該行文字解釋了重點,這張圖只要一成立,那代表違法的連道德的邊都沾不上
而且他在討論的比較偏刑法的東西



所以你說得違法在哪裡勒? 你說人家違法就是違法喔? 當自己是法律喔?

內線路塞第一種, 看來你就是很標準的第一種哩

1. 自以為是法律。 超過我就是超速, 後車違規, 我是法律, 我是正義使者, 超過我的都是罪犯, 都沒有路權, 我可以直接忽視。

2. 玻璃心人。 喜歡帶隊, 但不接受有人比他快, 有車比他快的話會嚴重傷害到他的自尊, 因此還會刻意阻礙要超過他的人。

3. 想要輕鬆無腦開的人 把大家的內側超車道當成他個人的無腦巡航道。 自己不想要花力氣開在中線或是外線與其他車互動。 覺的卡在內車道, 前方一遍空曠, 都沒有車,開的輕鬆又自在, 可以無腦順順開, 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裡。 不過常常無腦開到去撞蠍子車勒。

你以為把別人妖魔化, 說後車都是超速違規仔, 你就沒有阻塞車流, 製造塞車的事實喔?!

沒道德的人 就是會毫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啦, 內線路塞就是這種人

反正內線路塞都會自我認證 我有開到最高速限, 只要我認定有開到就是有開到, 後面車流都比我快都是超速違規仔!!!
nerdwannabe wrote:
你就沒有阻塞車流, 製造塞車的事實喔?!


又在老生常談123

當然沒有阻塞車流, 製造塞車的事實阿
我走的是法律定義的阻塞和塞車,有阻塞罰單早來了

你老兄成天拿自定義的阻塞和塞車,警方無法開單的那種

就像人家社區做退縮空間
住戶把機車擺在他們社區退縮的土地
外人跑去爭論阻礙交通
結果警察跑來告知這邊私人土地一切合法一樣
人家合法使用
不懂法律的通常都只會鬧笑話而已
CcCManCcC wrote:
又在老生常談123

當然沒有阻塞車流, 製造塞車的事實阿
我走的是法律定義的阻塞和塞車

你老兄成天拿自定義的阻塞和塞車


對阿, 你自認沒有阻塞, 然後你後面排著長長的車流, 都對著你報以怨恨的眼神

nerdwannabe wrote:
對阿, 你自認沒有阻...(恕刪)


結果你會發現其實後面好幾台都有ACC
大家反而都很高興有頭車可以跟著
而且一切合法

就像我最喜歡跟到這種車了,合法速度,不快不慢
開起來輕鬆舒適

設定好足夠的距離,足夠的速度,不給前方壓力,緊急剎車自己也足夠反應
大家多悠哉的出遊

會哀哀叫的都是沒ACC得自己控制踏板,或是不會用的

現在連中華送貨的麵包車都有L2了
沒ACC的可憐哪~
bbboywind
不同意,就算沒ACC,用腳要控制在差不多的恆速上也是很簡單。會叫的比較是想鑽想超速的。只要速度夠,跟上前車,大家依序開最安全快速。
oxa9615 wrote:
依照內線可依最高限速持續行駛,這不過也只是鑽法律漏洞而不肯放手利益而已。
討論這麼多,還是卡在執法者的...(偏頗?),交通不是民主的。
對我個人來說,我不會讓危機在我的車後產生的。


是阿, 內線路塞鑽漏洞, 自私自利, 還不承認自己造成他人困擾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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