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品駕駛 , 等一下有空來去警局告他公然侮辱

chiwan1688 wrote:
行車糾紛而已?怕熱就不要進廚房吧?我確信銅板一個敲不響...(恕刪)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照這邏輯來講的話
怕被比中指就不要開車?
怕有行車糾紛就不要按喇叭?

在台灣有時候
你規規矩矩開車
別人就是故意違規或是故意來惹你撞你
這可不是一個銅板敲不響就可以解釋的

在這裡po影片會遇到三大門派
這個應該是屬於第二門派

1
正義魔人派

此派宗法
會到處找PO文樓主的違規
非常仔細的拿放大鏡玩大家來找碴
找不到樓主的錯誤的話
最後就丟個"行車紀錄器大頭症"給你
對於對方的重大違規隻字不提或是簡單帶過


2
事出必有因派

此派宗法
會叫樓主提供1分鐘5分鐘10分鐘20分鐘半小時前或是整天的影片
然後說
你一定是之前有惹到人家或是你搞人家
不然為甚麼人家要這樣搞你?
為甚麼人家不去搞別人
偏偏要來搞你?
一定是你有問題


3
防禦駕駛派

此派宗法
明明就是對方違規來撞你來搞你
但此派會說
"你不要...就不會..."
"你多注意一下 就不會..."
"如果你在0.01秒內馬上反應 就不會..."

Kianned wrote:
看影片動機就知道她比中指的動機是什麼...

還要硬掰其它跟別人唱反調..?

...(恕刪)

有些人就是會硬掰阿
明明一看就明白的事
就是要在那邊硬掰阿
台灣交通會那麼亂不是沒原因的

linpredator wrote:
有些人就是會硬掰阿明...(恕刪)


應該還可以辯說...
比中指的姿勢正好是開窗彈鼻屎的瞬間動作
或者
屁眼癢 用中指止癢後開窗晾著消臭的持續動作...
01魔人又在說教了,累不累阿!

話說,縱使對方比大拇指,樓主也會認為對方公然侮辱或恐嚇啦?是不是阿?假如我是樓主,根本照開我的車,常常發生行車糾紛的就是那些01檢舉魔王等級或看人不爽或大頭症的人~~
我MIO行車紀錄器裝到現在,那些違規及不爽從沒出現在網路上,忍一下就過了,不能忍就去告或偷偷舉發,但也不用來01報告阿。

有檢舉達人,台灣交通還會那麼亂?原因出在檢舉人只會事後舉發,沒有立竿見影的效果,為了檢舉而檢舉,擋到自己要走的路,進而檢舉,到頭來還不是為了自己行車方便罷了。
chiwan1688 wrote:
01魔人又在說教了,累不累阿!

話說,縱使對方比大拇指,樓主也會認為對方公然侮辱或恐嚇啦?假如我是樓主,根本照開我的車,常常發生行車糾紛的就是那些01檢舉魔王等級或看人不爽或大頭症的人~~
我MIO行車紀錄器裝到現在,那些違規及不爽從沒出現在網路上,忍一下就過了,不能忍就去告或偷偷舉發,但也不用來01報告阿。...(恕刪)

我哪有說教阿
你把你自己當學生
把我當老師了嗎?
教師節剛過而已耶

講這些
我不累不累
一點都不累

反倒是你
我就知道你不會就事論事
又來針對我了阿
又要酸言酸語冷嘲熱諷了阿
都來都來
歡迎歡迎

我就是支持樓主去告啦
你不在乎被別人比中指
你忍一下就過了
你不在乎別人違規
那是你家的事
你管別人要不要檢舉要不要去告?

Mask W wrote:
應該還可以辯說...
比中指的姿勢正好是開窗彈鼻屎的瞬間動作
或者
屁眼癢 用中指止癢後開窗晾著消臭的持續動作.........(恕刪)

不錯唷
你扯這兩個還算有邏輯的
前面有人說
比大拇指代表X
比中指代表讚

linpredator wrote:
我覺得應該告得成
像從車內駕駛座丟垃圾或丟菸蒂出來如果被拍到
也是會被檢舉環保違規
也沒有拍到人阿
但只要拍到手丟垃圾或菸蒂的動作就可以

比中指同理(恕刪)


亂丟菸蒂是罰車主吧?
告人公然污辱有涉及刑責吧?要有明確的被告才能告。我認知是這樣,所以我才問告得成嗎?

如果在街上被人罵,有第三者作證,很明確的知道是誰,什麼時候,在哪裡,罵什麼內容。所以告得成。
一隻手伸出來,也要有第三者看到,可是沒有很確定的人吔。刑責嚴重是要坐牢,那可不是一隻手或車主指認就可以告成的.

我的認知不知有沒有錯?只是提出疑問.
takayamah wrote:
亂丟菸蒂是罰車主吧?
告人公然污辱有涉及刑責吧?要有明確的被告才能告。我認知是這樣,所以我才問告得成嗎?

如果在街上被人罵,有第三者作證,很明確的知道是誰,什麼時候,在哪裡,罵什麼內容。所以告得成。
一隻手伸出來,也要有第三者看到,可是沒有很確定的人吔。刑責嚴重是要坐牢,那可不是一隻手或車主指認就可以告成的.

我的認知不知有沒有錯?只是提出疑問....(恕刪)

你說的也有道理
到時候又扯
車主是A
比中指是B
車主A說他不認識B(不認識的人把車借給他開?還是A車子剛好被B偷走又剛好對樓主比中指 好多剛好阿)
所以不了了之?
告不告得成?

但至少會請該車號車主到案說明吧
這方面就要請法律專業人士來解說了
也請樓主堅持下去

像你這種討論真的很棒
不像那種只是要來罵人酸人或是硬凹的

我個人是以為
影片就算第三者了
已經足夠當證據了

你講的
"如果在街上被人罵,有第三者作證,很明確的知道是誰,什麼時候,在哪裡,罵什麼內容。所以告得成。"
前提也是要有錄音或錄影阿
不然空口說白話
怎麼告得成?

公然污辱沒有人會讓這種事嚴重到坐牢啦
頂多賠賠幾千塊幾萬塊吧

忽然想到
如果這樣不能告的話
如果前車人沒下車
直接拿出噴子往後開槍
那也不能告了啊
因為只知道車號
並不知道裡面的人是誰
???
汽車、機車駕駛人手勢圖解


原來對方是在示意靠左,大家誤會他了,該給他平反,駕駛手型不當,尚有改進空間

要上01要有料阿!
脆弱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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