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可以會車,因為停車造成無法會車
這樣不算妨礙通行嗎?(不是從騎樓開出來,而是道路上的車)
就像是白線可以停車,但不能停太超出車道(實務上似乎是以三分之二為依據)
Google"白線停車 檢舉"就有不少案例
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嘉義都有"新聞"
雖然沒畫線但依然是有車道的,還是可以用邊緣來做判斷不是
不然出車禍怎麼判斷肇責,開中間開逆向都可以嗎?
我家前有一段小上坡,路不寬
轉彎處有畫紅線,其餘部分是沒有畫線
中間是雙黃線
但因為沒畫線的地方一定都會停滿車
造成上坡一定要跨越一半的車道(跨越雙黃線)通行
有時甚至難以會車,要在巷口才行
這也算是妨礙通行了吧
換成版上某些人的話可能還會在那裏等個幾天
等車開走了才上去
這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