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nhead13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恕刪)
不一樣,你舉的例子是蓄意要等人碰傷

人家開高級車,他買得起他的自由
連保險都繳不起,那就走路啊
開甚麼汽車,莫名其妙的腦蟬文
twinhead13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種超跑、天價維修的事故時,給經濟弱勢的一方一些解套方案的
大概就像一句話「罪不至死」
沒錯,三寶或屁孩也許開車騎車觀念不太好
但不只三寶,多數人都是為了生活得出門上班上課的
一個疏忽或犯蠢了 (或者說大部份的人都會犯蠢有疏忽,應該沒人說自己從不犯錯不會疏忽吧?)
結果偏這麼倒楣透頂
撞到的是數千萬甚至破億的車子,小車禍修一修要幾百萬
這個連保險都得斤斤計較,出外討生活年輕人或中小家庭的未來就等於廢了、人生瞬間倒塌一半
一個人生、一個未來,就被錢這樣輕易的買斷毀滅了
只為了某人要炫富
開車上路本來就有風險,但法律賠是以對錯、肇責來判賠的
開超貴名車上路的人只要注意自己不要犯錯違規,就可以把這巨大金額的「開車上路本就存在的風險」完全轉移到其它路人身上
老實說,這根屏風黨侵犯他人的概念不是一樣嗎?
只差別在一個是為了詐騙,一個是為了炫富
都算是有意無意的在欺壓他人
我今天把屏風換成真正的古董級屏風,上街招搖讓你不小心碰損
就不犯詐欺了,但大家真的就該賠嗎? 就不缺德了嗎?
我大可從明天開始,低價買進一堆有行但無市的東西,我知道怎麼叫人用市價買下
大家應該也都聽的懂
法官判賠是會以「對錯」來衡量的,懂? 東西放那不違法,是你自己不小心碰壞的,請照法官判的市價賠償,謝謝
一樣的道理
試問,那些開天價車上街的人,不用為自己多付一些風險成本嗎?
我不知道我這樣表達,有沒有人聽的懂意思
我只是覺得這和「居住正義」有點雷同,這個不成比例的「小錯巨賠」,已經侵犯到公眾「行」的基本人權了
補充一點,我也沒有仇富,如果lexus 300nx修後保桿要八萬
那我的車大概不會低於十萬
抱歉碎念文長了,請大家討論給小弟一些觀念開示
twinhead13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