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撞超跑、lexu 300nx後保八萬的感觸


twinhead13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恕刪)

不一樣,你舉的例子是蓄意要等人碰傷

人家開高級車,他買得起他的自由

連保險都繳不起,那就走路啊

開甚麼汽車,莫名其妙的腦蟬文
樓主的觀念對網友而言..很"另類"..或可說"前衛"..

所謂的齊頭式平等..是假平等...你懂的..

twinhead13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恕刪)

沒錯,樓主說得太棒了

就從你開始做起吧,把車賣了,改騎腳踏車

不然我也怕會撞到你,已經侵犯到我「行」的基本人權了
超跑貴多了,
人很便宜的,
分隔島最賤.
很少回文
但是看到樓主的文章 讓我也想抒發自己的想法
基本上 和樓主的觀感是一致得
不知道為什麼樓主會有這樣的想法
小弟是因為目前正經歷一場車禍事故 只能說撞到人最貴 ><
也是為了省個小錢 把第三責任險省了
畢竟賺錢不易 能省一點是一點 才知道遇上才知道什麼叫做省小錢賠大錢

小川弟弟 wrote:
最後,其實我可以同意一半論點,
但我認為你順序錯誤了


越高價的車,課的保費越重
越低收入的人,減免的成數越多

但減免的話,其實還是很重本

例如他是法官認定的窮苦低收入人家,從三成降到一成,就是六十萬和二十萬差距了
減輕很多
但還是很多困苦人因為小錯而連承擔二十萬的能力都沒有
我想這時侯指責或訓斥他「怎麼那麼不小心」「呆子連個財損一百萬都保不起跟人騎什麼車」
意義真的不大

如果是社會中階人士,其實根本不賺不賠,保費也不會變
雖小撞到超跑時少賠一些(和窮苦人比起來賠得多)
但被窮苦人撞到時,你就要多負擔一點

大概是這樣的概念吧
twinhead13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種超跑、天價維修的事故時,給經濟弱勢的一方一些解套方案的
大概就像一句話「罪不至死」


沒錯,三寶或屁孩也許開車騎車觀念不太好
但不只三寶,多數人都是為了生活得出門上班上課的
一個疏忽或犯蠢了 (或者說大部份的人都會犯蠢有疏忽,應該沒人說自己從不犯錯不會疏忽吧?)
結果偏這麼倒楣透頂
撞到的是數千萬甚至破億的車子,小車禍修一修要幾百萬
這個連保險都得斤斤計較,出外討生活年輕人或中小家庭的未來就等於廢了、人生瞬間倒塌一半

一個人生、一個未來,就被錢這樣輕易的買斷毀滅了
只為了某人要炫富
開車上路本來就有風險,但法律賠是以對錯、肇責來判賠的

開超貴名車上路的人只要注意自己不要犯錯違規,就可以把這巨大金額的「開車上路本就存在的風險」完全轉移到其它路人身上

老實說,這根屏風黨侵犯他人的概念不是一樣嗎?
只差別在一個是為了詐騙,一個是為了炫富
都算是有意無意的在欺壓他人

我今天把屏風換成真正的古董級屏風,上街招搖讓你不小心碰損
就不犯詐欺了,但大家真的就該賠嗎? 就不缺德了嗎?

我大可從明天開始,低價買進一堆有行但無市的東西,我知道怎麼叫人用市價買下
大家應該也都聽的懂
法官判賠是會以「對錯」來衡量的,懂? 東西放那不違法,是你自己不小心碰壞的,請照法官判的市價賠償,謝謝
一樣的道理
試問,那些開天價車上街的人,不用為自己多付一些風險成本嗎?

我不知道我這樣表達,有沒有人聽的懂意思
我只是覺得這和「居住正義」有點雷同,這個不成比例的「小錯巨賠」,已經侵犯到公眾「行」的基本人權了

補充一點,我也沒有仇富,如果lexus 300nx修後保桿要八萬
那我的車大概不會低於十萬


抱歉碎念文長了,請大家討論給小弟一些觀念開示


你跟原樓那位WOW先生絕對可以當好朋友,相約結拜一下吧!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無論地位階級都應該受一樣的約束不是嗎?

所以做錯事了,有錢人要全額處理,經濟弱勢可以減輕處理?

那還符合公平的原則嗎?

這樣那些有買第三人財損的車主是買心酸的嗎?
(裡面也包含經濟弱勢的人,因為他們有正確觀念,所以更會花錢在這上面,來保障自己)

經濟弱勢其實更應該注意保險的重要性,因為保險會讓這些人花些錢卻能有保障,不會因為一不小心得賠上一輩子甚至拖累家人
(不要告訴我經濟弱勢開的起汽車卻繳不起2~3千元就有不錯保障的財損)

文章中你也提到文中保桿不低於8萬,你說你的車也不低於十萬
(是說你保桿被這樣撞維修也不低於10萬對吧!)

那代表你也是經濟很不錯的人

既然那麼關心弱勢,也可成立個基金會,對類似肇事者伸出援手

相信不久的將來,大家都不買第三人險,而是跟你當好朋友去了


有些事不能二分法來分對錯
所有才有百分比的區分
但是出車禍的事 牽扯到高價車 大多數開車族想必也不願意吧

只是這種雙方都有責任的區分 也助長了某些歪風
看看路上的搶路的高價車 路邊亂停的雙B車
為啥他敢亂停 敢亂搶路 還不是吃定你逃不掉分攤的%
只有期望法官能明察 或是花錢請律師吧

可憐的還是中產的開車族
又要躲三寶車 又要閃亂搶路亂停車的高價車


RiaSakura wrote:
沒錯,樓主說得太棒...(恕刪)


好啦,你撞到我報上你的01帳號

我打你五折可以嗎? 前提你要比我困苦呀
我覺得樓主的想法不錯,但不是每個有錢人都是這種想法,而大多數的有錢人都只是比一般人錢多一點,也許你要花10幾年才買得起的車,我大概要花個一年的就買得起,跟那種一秒就可以買得起和一天就買得起有錢人就差很多了。

這種有錢人也是花了一些時間賺錢買車,總不能因為別人一時疏忽還要我付責負擔大部分的或全部的維修費用。

但是對於一般人來說要負責大部分的維修費可能會影響一輩子。

我覺得應該政府出面做擔保,讓一般人能以盡量不影響的生活下以最低的分期方式還款(如最多就薪資的一成)之類了。

當然事主是有權選擇讓對方賠償或是不賠,政府要做到的是讓事主得到應該有的賠償,而疏失造成的損害的人能賠償之餘還能生活下去。




twinhead13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