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tholomew.simpson wrote:
當A車自認以最高速限行駛時, 他被經過認証的儀器測出的速度是多少?.(恕刪)
後車依據自己的車速表,指責前車未達最高速限,那前車也可以指責後車是快樂錶。
而且如果我是同時比照車速表及Garmin速度,認定自己已經達最高速限,
在法律、我已經是盡應注意事項且達科學理性的極限,除非你有證據證明Garmin也是快樂錶
WOWO88 wrote:
你沒開過2線的高速公路嗎?
bartholomew.simpson wrote:
...問題是以誰的時速表為準? 問題中的A車還是後車?
自然是以執法單位經過認証的儀器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