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ong wrote:
台北市警察局官網就引述以下法規,警方有法定權利要求檢舉人提供個資.

台北市警局的網路檢舉平台要求檢舉人個資,否則將無法完成檢舉,這是於法有據....(恕刪)

台北市還算溫柔的呢
新北市連檢舉人的身分證字號都要提供呢

法規有寫明
姓名電話地址就可以了
新北市最厲害
還要你的身分證字號都提供了才能檢舉

好棒棒喔

應該是如果檢舉事實明確,匿名應該也是要能檢舉成功

新北市檢舉頁面說明如下


回報一下,台南市只要姓名跟E信箱
今價賣喔 wrote:
台北市還算溫柔的呢新...(恕刪)
30cmbird wrote:
應該是如果檢舉事實明確,匿名應該也是要能檢舉成功

新北市檢舉頁面說明如下...(恕刪)

匿名檢舉能成功的的
檢舉量應該都很少
看43F就知道了


今價賣喔 wrote:
匿名檢舉能成功的的
檢舉量應該都很少
看43F就知道了


新北市轄區廣大人口也多當然違規案件也多

承辦員警如果想偷懶是可以藉此吃案不開單

當然我對自己檢舉案件所附的證據很有信心

我個人是沒在怕一律真實姓名電話地址檢舉

建議大家如果想讓案件成立就用真實資料吧
假設真的有 檢舉人 資料 外洩 的 情事
檢舉人唯一要怕的 就是 仇家會不會 找上門 打 砍
以目前看到的社會新聞 還未發生這種案例
以後會不會有 不曉得
比較合理的情況就是
仇家 埋伏在檢舉人家附近 或是跟蹤檢舉人 跟錄檢舉人有沒有交通違規
(搞不好可以意外錄到婚外姦情)

黑道人士 被檢舉交通違規 會不會上門揍人
我覺得不大會 因為這畢竟不是 社會事 兄弟事
神經病 被檢舉交通違規 會不會上門砍人
我不知 目前是沒有這方面的新聞 未來會不會有 不知

30cmbird wrote:
新北市轄區廣大人口也多當然違規案件也多

承辦員警如果想偷懶是可以藉此吃案不開單

當然我對自己檢舉案件所附的證據很有信心

我個人是沒在怕一律真實姓名電話地址檢舉

建議大家如果想讓案件成立就用真實資料吧...(恕刪)

我對我的影片證據也是很有信心阿
成案告發率99.9%以上耶
我也都是用真實資料檢舉的阿

那些不敢用真實資料的
恩恩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是怕被警察洩漏個資然後違規人找上門來殺你嗎

我認識的檢舉人檢舉幾萬件以上的一大堆
不要說被殺啦
連被打被罵都沒有
上門打人,也要有十足把握
如果反被打,那就好笑了
有道是:惡人無膽
通常違規被告發的,繳錢摸摸鼻子就認了
檢舉人只要是隨機檢舉,不是長期檢舉固定對象的,基本上是不會有事

比較可能的是
鄰居間互相檢舉
長久生恨
因為曾經有社會新聞
鄰居間長期互搶停車位,生恨,砍人的,這種是有

今價賣喔 wrote:
那些不敢用真實資料的
恩恩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不敢用真名檢舉

大概就是怕被報復吧

因此目前的社會現象非常有趣:

囂張違規,四處逼車的駕駛,都不怕被報復撞死

錄影存證去舉報者反而怕死的要命!

這種病態社會

不檢舉才是對不起自己與家人!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不敢用真名檢舉

大概就是怕被報復吧

因此目前的社會現象非常有趣:

囂張違規,四處逼車的駕駛,都不怕被報復撞死

錄影存證去舉報者反而怕死的要命!

這種病態社會

不檢舉才是對不起自己與家人!...(恕刪)

對阿
真的很好笑

超病態的社會

愛違規的爛人還敢大聲嗆警
甚至有拿刀砍警察砍成重傷的

結果無償檢舉的檢舉人反而要偷偷摸摸
深怕被報復被殺

真是顛倒了喔
爛地方不意外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