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ong wrote:台北市警察局官網就引述以下法規,警方有法定權利要求檢舉人提供個資.台北市警局的網路檢舉平台要求檢舉人個資,否則將無法完成檢舉,這是於法有據....(恕刪) 台北市還算溫柔的呢新北市連檢舉人的身分證字號都要提供呢法規有寫明姓名電話地址就可以了新北市最厲害還要你的身分證字號都提供了才能檢舉好棒棒喔
今價賣喔 wrote:匿名檢舉能成功的的檢舉量應該都很少看43F就知道了 新北市轄區廣大人口也多當然違規案件也多承辦員警如果想偷懶是可以藉此吃案不開單當然我對自己檢舉案件所附的證據很有信心我個人是沒在怕一律真實姓名電話地址檢舉建議大家如果想讓案件成立就用真實資料吧
假設真的有 檢舉人 資料 外洩 的 情事檢舉人唯一要怕的 就是 仇家會不會 找上門 打 砍以目前看到的社會新聞 還未發生這種案例以後會不會有 不曉得比較合理的情況就是仇家 埋伏在檢舉人家附近 或是跟蹤檢舉人 跟錄檢舉人有沒有交通違規(搞不好可以意外錄到婚外姦情)黑道人士 被檢舉交通違規 會不會上門揍人我覺得不大會 因為這畢竟不是 社會事 兄弟事神經病 被檢舉交通違規 會不會上門砍人我不知 目前是沒有這方面的新聞 未來會不會有 不知
30cmbird wrote:新北市轄區廣大人口也多當然違規案件也多承辦員警如果想偷懶是可以藉此吃案不開單當然我對自己檢舉案件所附的證據很有信心我個人是沒在怕一律真實姓名電話地址檢舉建議大家如果想讓案件成立就用真實資料吧...(恕刪) 我對我的影片證據也是很有信心阿成案告發率99.9%以上耶我也都是用真實資料檢舉的阿那些不敢用真實資料的恩恩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是怕被警察洩漏個資然後違規人找上門來殺你嗎我認識的檢舉人檢舉幾萬件以上的一大堆不要說被殺啦連被打被罵都沒有
上門打人,也要有十足把握如果反被打,那就好笑了有道是:惡人無膽通常違規被告發的,繳錢摸摸鼻子就認了檢舉人只要是隨機檢舉,不是長期檢舉固定對象的,基本上是不會有事比較可能的是鄰居間互相檢舉長久生恨因為曾經有社會新聞鄰居間長期互搶停車位,生恨,砍人的,這種是有
今價賣喔 wrote:那些不敢用真實資料的恩恩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不敢用真名檢舉大概就是怕被報復吧因此目前的社會現象非常有趣:囂張違規,四處逼車的駕駛,都不怕被報復撞死錄影存證去舉報者反而怕死的要命!這種病態社會不檢舉才是對不起自己與家人!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不敢用真名檢舉大概就是怕被報復吧因此目前的社會現象非常有趣:囂張違規,四處逼車的駕駛,都不怕被報復撞死錄影存證去舉報者反而怕死的要命!這種病態社會不檢舉才是對不起自己與家人!...(恕刪) 對阿真的很好笑超病態的社會愛違規的爛人還敢大聲嗆警甚至有拿刀砍警察砍成重傷的結果無償檢舉的檢舉人反而要偷偷摸摸深怕被報復被殺真是顛倒了喔爛地方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