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lin wrote:感覺樓主也不是很想...(恕刪) 看了老半天,我也覺得樓主好像不是上來找大家討論的既然已經心裡有底要上法院幹到底了,那就去吧~至於30公里遠不遠?我是覺得還好啦,小弟天天早晚通勤33km (開車35mins,騎車1hr,看心情選交通工具)真的覺得對方選的車廠太遠的話,看要不要談談看由樓主自己找民間保養廠做維修這樣一來樓主不用跑這麼遠,二來對方也比較有機會接受非原廠維修的報價
noble888 wrote:所以建議你【以刑逼民】,對方把你的車用壞了,構成毀損罪...(恕刪) 對方沒有不賠.只是皮皮的愛理不理反而對方可以【以刑逼民】-刑事過失傷害附民事求償,這點你就要本人出庭了
看來樓主一直不肯回應許多人的疑問,就是這台車事故前是否都在原廠保養及維修,雖然法律沒規定要事故前都要在原廠維修,事故後才能回原廠,但這種做法就會讓人家覺得不舒服呀. 然後一直鬼打牆的貼那修車廠在30公里外的回文星月夜 wrote:您好 謝謝的建議.....(恕刪)
大小王子 wrote:看來樓主一直不肯回...(恕刪) 走在路上不小心摸到其他人身體部位...啊..有色狼嗯...不小心的(道歉.但改不了觸碰的事實)我要告你...嗯...怎證明這是你的身體部位,平常在哪使用.如何保養.從小時候到現在都沒改變過嗎?說不定以前沒有啊怎證明你有...---------------------------------------------------------------------------因眾多網友所提問的大致上雷同(容小弟帶過...)法院不會因我提出多少保養工單而去證明與此車禍物損有直接關係.物損財損是發生在車禍之後正的建議(彌補小弟法律上不足) 反的建議(代表對方是否也是相同心態.了解後極有幫助)謝謝您的建議
其實,回文大多數是嘴砲也沒甚麼實戰經驗效果其實,你就直接去估價或甚至直接修復把估價單或是修復後發票當作求償依據附加事故紀錄以及對你有利的證據(初判表之類)上網,上網,上網登記簡易判決,要求債務履行就好了也別管甚麼條文,就登記民法10萬以下簡易判決,附件上傳就完成了對方再怎皮,皮到簡易判決不出現,那就太好了直接判你勝網路登記一下就好了,超方便的!!
sara8 wrote:其實,回文大多數是嘴砲也沒甚麼實戰經驗效果其實,你就直接去估價或甚至直接修復把估價單或是修復後發票當作求償依據附加事故紀錄以及對你有利的證據(初判表之類)上網,上網,上網登記簡易判決,要求債務履行就好了也別管甚麼條文,就登記民法10萬以下簡易判決,附件上傳就完成了對方再怎皮,皮到簡易判決不出現,那就太好了直接判你勝網路登記一下就好了,超方便的!! 勝 是一回事花多少時間能把錢拿回來又是另一回事至於最後能不能拿回來,還是一回事.如果不能以民逼刑(受傷),官司的路還是得走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