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hvci wrote:
機車駕駛經判定無肇責卻又要自願負全責?
你到底在說啥?
"高速行駛出車禍的風險比平面道路高"
這可是您說的啊~照統計數據來看(已開放的國三甲)~
明明平面道路出事率比較高啊~
"高速行駛出車禍的風險比平面道路高"
這句是我說的沒錯,有事嗎?
發生事故在高速行駛下肯定煞不住輾過去,
週遭其他車輛與重機何其無辜要跟著賠上下半輩子?
原來每個人的文字造詣不同,請參閱!(原文內容已調整)
加強前

加強後

還是提醒你,這種嘴(臉)對爭取重機上國道沒有幫助。
csshvci wrote:
要先有人能判定駕駛有符合免責情境啊~這時不用看法官開心嗎?
不是嗎?不然駕駛自己說自己免責自己說了算?
有現在有四個詞 "有責" "無責" , "免責" "負責"
我發覺您一直搞得不是很清楚啊~
"免責"和"負責"只有在確認"有責"的情況下才需要做"免"或"負"這個動作的...
而"有責"的情況下為啥是要"免責"而不是"負責"?
如果是本來就是"無責"的情況下~就不用考慮是"免責"還是"負責"了~因為本來就沒有"責"啊~
很難懂嗎?
Johnny_depp wrote:
1. 交通鑑定判定2...(恕刪)
csshvci wrote:
我發覺問題的最根本很有可能是有人根本搞不懂"免"和"無"的差別...這個可以去查字典囉...
"免"是把本來有的東西免去/消去...
"無"是本來就沒有...
阿本來就沒有的東西就用不到"免"...這個應該連國小生都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