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勞駕駛危險度不亞於酒駕,為何都沒有受到重視?

一年 65 萬人次肇事! 疲勞駕駛風險不輸酒駕
http://auto.ltn.com.tw/news/9892/43


其實只是新聞比較沒報

所以大家都覺的疲勞駕駛沒有酒駕嚴重而已

暴君 wrote:
修法要排法案要投票...(恕刪)

酒駕就是故意殺人這沒錯啊
既然已規定不能酒駕
還酒駕致人於死
當然可以用殺人罪來判定啊
只是使用的工具換成車輛而已
RX78NT12003 wrote:
酒駕就是故意殺人這...(恕刪)

這就是無限上綱了

前面61樓開始已說過多次,就不再贅述了

建議你先去了解故意過失與故意殺人的區別
暴君 wrote:
一年 65 萬人次...(恕刪)

但他坦言,疲勞駕駛難以認定,警察或科學儀器無法根據駕駛車輛軌跡判定,難靠外在執法,須自我約束並加強駕駛人意識。無論是因工作型態、或個人體質、心理因素而睡眠不足,交通部與相關單位往後將針對所有駕駛人加強宣導。

內文都講了,疲勞駕駛難以認定
當然疲勞駕駛問題很嚴重,但如何認定為“疲勞駕駛”.................
這又涉及專業判斷方面了..........
所以一年65萬人次疲勞駕駛肇事
這些是否全都是疲勞駕駛...........
還有待商榷...........

至於酒駕......這就比較好判定了
RX78NT12003 wrote:
但他坦言,疲勞駕駛...(恕刪)

難認定是事實

但沒有受到重視也是事實

2者互不衝突

簡單來說

相對好認定的職業駕駛,不也經常出現超時工作,而且對雇主的罰款金額沒有達到嚇阻作用

就跟你認為的酒駕罰太輕所以沒用一樣的道理,酒駕很好認定,但一樣沒受到足夠重視
暴君 wrote:
難認定是事實但沒有...(恕刪)

疲勞駕駛沒有受到重視??
何謂沒有受到重視??
樓主自己認為吧..............
至於酒駕問題.........
沒辦法....三天兩頭就有酒駕新聞
想不重視都難...........

對了......我拿出酒駕問題
有人留言講是“刻意”批判車種........
嗯............
RX78NT12003 wrote:
疲勞駕駛沒有受到重...(恕刪)

重不重視的確是人人標準不一

我個人的話

明明交通部統計疲勞駕駛的意外事故很多,但新聞很少報

加上政府對運輸業者的超時工作開罰金額很低

這2者加起來我覺的就可以算是不重視了

暴君 wrote:
重不重視的確是人人...(恕刪)

所以.....還是人人標準不一的問題.......
就像疲勞駕駛........
一年65萬人次肇事
內文又講疲勞駕駛難以認定........
所以這65萬人次是否都是疲勞駕駛還有待商榷

RX78NT12003 wrote:
所以.....還是...(恕刪)

事前難認定而已

但事後查調車主行車記錄器,供詞,工作時間,就可以認定了

因為沒出事前沒人會去調查你的行程

你出事了,司法單位自然就會有人去調查


暴君 wrote:
事前難認定而已但事...(恕刪)

我是否會出事不勞你費心~~~
行車記錄器也不是每輛車都有
所以光想靠記錄器判定還是問題

我記得之前探討酒駕問題
有人就講是“刻意”批判車種
這位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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