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的打臉 中和中正路女大生閃公車一案

RX78NT12003 wrote:
去年9月新北市中和兩名女大生雙載,疑為閃避速度較慢的公車、遭後方貨車超車輾斃,停在路邊讓公車無法靠站的整排計程車形同「幫凶」,經道安會報提案,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法提高公車停靠區違停罰則,最快春節後上路;不過停靠區違停事故仍天天上演。


違規停車問題很嚴重
都已經開放民眾與公車行車紀錄器檢舉而且也提高罰則了

那任意變換車道的行為呢
有在騎車的人討厭違規停車 我能理解
難道卻喜歡別人不打方向燈突然切到你面前

RX78NT12003 wrote:
要騎士不要躦停紅燈...(恕刪)


可以說個理由嗎? 我開車每天都要面臨隨時壓扁鑽來鑽去和逆向的機車騎士的壓力.
還有鑽來鑽去不違反交通規則嗎?
 你後面的東西是揣測  法官不會採納
現有的資料來說主因就是女騎士 這是法治國家

當然小黃素質低落是事實
RX78NT12003 wrote:
主要原因是躦車縫及騎...(恕刪)
街口 wrote:
違規停車問題很嚴重...(恕刪)

任意變換車道本來就是錯的
汽車也會啊~~~
所以你會遇到機車亂切
相對的我也常遇汽車亂切
沒人認為機車亂切不嚴重啊
但違停有很多就算檢舉,不過的機率也很多
警察也是前腳驅離,後面照樣又違停進去

ace ventura wrote:
可以說個理由嗎? ...(恕刪)

理由??
我支持安全的躦車縫行為啊
停紅燈你要騎士和汽車一起排隊
然後造成車流拉常??
當然是停紅燈時機車能往前就往前
如果是行進中任意躦這當然是錯誤的
你開車中遇騎士亂躦那是騎士問題
當然就我自己遇到的
汽車亂躦也蠻普遍的
硬要用鐵包肉去逼你讓~~~~~

機車行進中亂躦可以檢舉啊
沒打方向燈或任意變換車道等等........
相信比路邊違停好檢舉多了吧........

檢舉路邊違停還要看駕駛人是否在車上
容易被警方打槍
比較不好檢舉吧.......
再來警方都是普遍先驅離
驅離完警察走了後面又跟著違停

小飛俠Eric wrote:
你後面的東西是揣測...(恕刪)

我也說了
今天這法官這樣判
換成另一個法官是否這樣判不知道

這事件躦車縫本來就是主要因素

但道安會報也就此事件提出違停的嚴重性
這也是不能忽略的~~~~
法官的判決

讓並排違停族

更有信心路中間給他停下去了
非熟人或急事請勿私訊,謝謝

我愛炸海苔 wrote:
法官的判決
讓並排違停族
更有信心路中間給他停下去了

為什麼你會產生這種錯覺呢?

RX78NT12003 wrote:
理由??我支持安全...(恕刪)


對於台灣的機車騎士來說,
沒有一樣躦車縫行為是安全的。
就算紅燈停車時鑽又怎樣,
很多也是只能黏在同車道的汽車旁邊,
一起步不就變成行駛中鑽車了。
不同法官可能判法都不同,這麼判也不是不合理

先舉個例子
如果機車停等區被車子佔用(靜止)
後面來的機車騎去撞汽車
大家覺得該不該算汽車肇責?

今天案例先不管有沒有違停
路上本來就會有車停下來
不是公車也可能會有汽車停下來(塞車)
如果車禍是因為不當超車造成的
跟前方的車為什麼停下來有關係嗎?

要說因果
酒駕可以把錯賴給上司逼酒嗎?
我想是不行的因為他有選擇
雖然逼酒無奈,但要不要開車是自己的選擇
這案例前方車子停下來
要乖乖在後面等還是超過去
也是自己的選擇...

當然一開始就說不同法官判法有可能不同
要懲罰違停的小黃,也是可以判他肇責的空間
就看怎麼想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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