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ig1927 wrote:先說明不是針對kenhugh...(恕刪) 別說這種車禍案件 就像一些常業慣竊 法官也會相信他家有一家老小要養 所以偷了又偷原本1~2審刑度10年徒刑判決 經3審後就減半哩台灣法官見解真的有時間磨慢慢上訴上去 最後還是會輕判的多
我也覺得無照跟酒駕一樣都是故意的 明知道沒駕照還要騎不是故意是什麼 ?可以騎腳踏車 電動自行車但200多萬也太多了吧真是慘痛的教訓有請律師嗎?先諮詢一下看律師有沒有認識的找人橋一下 請對方高抬貴手沒財產可以不要理他反正都70歲了 對方該拿的也拿了但一個月看護費3萬 200多萬我看只能用幾年而已其實不夠用啞啞+94 wrote:酒駕是惡意開車上路殺...(恕刪)
a8928016 wrote:那個200多萬是強制險失能或死亡給付的金額而因為肇事者是無照駕駛,並不在強制險無追償的給付範圍內所以這筆200萬在強制險基金給付後會再跟肇事者追償一半的賠償金額所以樓主朋友等於是背了100萬的負債...(恕刪) 原來如此,又在01學到新知識了仔細查了一下,強保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被保險人因為酒駕、吸毒、故意行為、犯罪行為或無照駕駛等過失而發生車禍事故時,保險公司會在理賠車禍被害人強制險保險金後,回過頭向肇事駕駛求償。這倒是給許多心存僥倖、無照就上路的駕駛、騎士很好的警惕。不要以為無照駕駛肇事時,頂多被加罰6000元而已。當有肇責,而對方重傷甚至死亡時,強制險給付對方後,會向無照的駕駛追償,那才是最大條的!
就脫產,以後看要不要去跑計程車領現金吧!對方請領的強制險的賠償金,因為你朋友無照,所以保險最後還是會向你朋友索討,所以不管最後賠償金額多少,都是需要付出200萬以上,即便對方不跟你要求賠償也要200萬,所以還是脫產去關個3個月,出來後普通工作不用想了,就打個零工看能不能直接領現金的,也要跟老闆說不保勞健保,不過大部分老闆可能是不會理你,因為我家人曾經因為給員工方便不保勞保(有保其他保險,所以不怕出意外),結果員工離職反告我家人,被罰錢後從此就不理會員工的要求了
約在幾個月之前上班日早上10:00左右, 看到有名約60~70的太太在台北市敦化北路闖紅燈, 從路邊要到中間的分隔島, 他闖紅燈前觀望半天, 等到決定要衝時其實車子摩托車都已經很靠近了, 婦人對他的腳程看來頗有信心, 跑步的動作顯得很賣力, 不過看在身為路人的眼裡, 其實只是快一點的慢動作, 大約過了斑馬線的2/3, 婦人突然成大字形的摔趴在地上, 這時所有的汽機車都停下來, 沒有人按喇叭, 婦人就一直趴在地上等到行人綠燈之後, 有幾位熱心的人士把她扶起來.在主要幹道即使綠燈, 只要有行人站在離路旁近, 我都會減速慢行, 而且腳一定放在煞車上面, 尤其是老人家跟小朋友, 何時要衝出來真的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