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is10 wrote:
看完行車記錄器才可以...(恕刪)
會有幾種情況可以選擇
1.騎士一開始加速 可能就不會撞到這個小孩
2.騎士一開始就減速 小孩可能會覺得騎士速度慢 過馬路
3.騎士瘋狂按喇吧 會怕的小孩就會站在原地 勇敢的小孩 會覺得按喇叭是不是叫我衝
4.直接停下來 看小孩裝B (最安全的方法)
小朋友的判斷力 沒有大人那麼準確
重複看了幾次影片 影響的東西真的太多了
紅車違規迴轉 小孩衝出 其實有兩個小孩 一個衝出來了 一個在原地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43687&fbclid=iwar0yjwdb11lkn_yke0g09gjctciew7rvr9tlppr4hl8qwbblw7lbw3xvq5k
樓主可以算一下 反應時間
tekken wrote:
雙黃線 人車不得跨...(恕刪)
第 165 條
分向限制線,用以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
(雙黃線只限車輛)
第 186 條
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設於道路中段行人穿越眾多之地點。但距最近行人
穿越設施不得少於二○○公尺。
第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
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主要斑馬紋行人穿越道100公尺內,行人一定不能穿越,但他超過100m,所以要注意來車,方得穿越馬路)
行人基乎無敵的法規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