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被撞還被對方要求大額維修費

mobil123 wrote:
你真的要回這筆的話就(恕刪)


麻煩的是對方20歲了,跟他索賠還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
後面覺得他沒誠意又消極,直接去地檢送狀紙了

對了!他至今還沒為他撞我道歉跟慰問傷勢過..

誠心覺得發生車禍除了關心理賠的事以外,也要關心一下對方傷勢才是
我曾經跟機車對撞...
是正面對撞喔....
當然雙方都認為對方錯,
這是人性。

我親自走過區調解會,
裡面的人就是只會叫你和解,
我堅持走法律程序直接走人。

對方找里長(後來選上議員)施壓,
當作沒聽到。

我花錢走車禍鑑定委員會的程序,
對方沒到場,
委員會就直接看警方現場繪製圖,
然後問我警方的繪製圖有無錯誤,
確認沒有後就請我回家了。
後來收到對方全責的鑑定報告。

收到鑑定報告後我直接上法院提告,
對方完全委託里長出庭,
里長還在庭外一直威脅我,
我完全無視。
開到第3次庭,
里長自認無插手餘地不來了,
事主終於現身。

法官問對方對於車禍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有無意見,
對方說鑑定單上面寫本鑑定結果僅供參考,
法官回說:我人又不在車禍現場,我不拿這個參考,不然要聽你的嗎?你一直都不出庭啊!
我只能笑笑。

最後當然是我勝訴,
接下來開始收錢的法律程序,
請法院發文從對方的薪水裡面把錢扣出來。
遇到了不要怕,下次要記得保,第三人責任一千多塊而已

現在責任分成兩個部分

1.車禍責任

2.傷害責任

車禍責任我先不提

我只提傷害,我國法律很疼惜傷害者的部分
所以,只要是汽車跟機車相撞,懂的人都很頭痛
因為機車騎者大多會有傷害

只要是傷害有上醫院,拿到就診證明
機車車主就可以直接向警方提出對方過失傷害
抱歉,這是刑法罪,會抓去關的

所以,這部分談的是受傷的部分,就算都是我方錯,只要我方受傷了,就可以提告
過失傷害嘛!!
不管對方對錯還是造成我方車主受傷了嘛
那妳可以提的理賠,請上網查,我有點懶
你還可以找對方保險公司先理賠強制險,這是不管雙方對錯的都會賠

現在初判表也沒提誰幾成什麼的,你不要被對方保險公司唬了


這個結束後再來談車禍賠償

要有信心!!
如果樓主被法院判全責,以刑逼民根本沒用

汽車都已經無責了,哪來的過失傷害

講再多都沒有法院認證的有用
Howdy Mate wrote:
感謝分享不過說行車紀(恕刪)


就是說謊阿~~你要如何判斷對方說謊

不給就是不給阿,對方可能看到自己不利就把記憶卡格式化

你要怎麼追
換個角度想,我覺得另一個無責案主更衰,明明開在自己車道,怎麼會有人騎機車從右側想左轉?怎麼會有人變換車道不用先確認?
汽車鈑烤很耗時,動不動就要三天一星期,沒車可開樓主要提供代步車嗎?
樓主覺得自己很衰,但那是自找的;另一個案主才真是衰。
太有勇氣了

每天上網都能看到奇人奇事,各種下限

呆灣人真的不會讓人失望啊
Howdy Mate wrote:
對警方說: 我有行車紀錄器, 但不願意提供(恕刪)

可以啊
直接說我現在不爽給
想要嗎?
先去申請搜索票再來扣我的記憶卡吧
不過我等下就要去環島回來應該就洗掉了吧
每次遇到那種老是教人家以刑逼民,逃避責任的,就很肚爛
說實話,告就給你告,有刑責,我甘願易科罰金給政府
前科??可以吃嗎?
但是肇事責任跟民事賠償,我一分一毫都跟你算到底
有損傷的通通都列入維修..

誰對誰錯,有擔當一點不行嗎?
賠?強制險跟保險會賠,有單據才賠,還要算肇責比...
想拿錢?枕頭墊高一點...
臘肉包子 wrote:
首先我有看路對方至少(恕刪)


樓主很多說法都毫無根據,距離你超過40公尺、車速過快等等都是你個人主觀的認定!!!

先前提到煞車距離36公尺?這個能作為認定他車速過快的條件嗎? 我是存疑啦~~

就我認知~~就算你是前車,但你仍是轉彎車輛!!除非最內側車道為轉彎"專用"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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