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黑絲襪貴婦夾警事件錄影男喊燒掀眾怒

電光老騎士 wrote:
你也是搞不清楚亂附和的!

不管是135條還是140條,秘錄器蒐證然後犯罪嫌疑人卻要離開,警察沒有查驗及確認嫌疑人身份,怎麼通知到警局製作筆錄?後續怎麼移送?

執勤員警決定當場實施逮捕時,有喝令嫌疑人蹲(趴)下及在場友人離開嫌疑人身邊,這程序已經算完備了,是因為嫌疑人不依照指示仍要逕自離開,才不得已使用強制力。

還有,啥是「告發」都搞不清楚也能扯一堆真的


還完備? 有先要身分證嗎? 就算沒出示身分證也不能逕行逮捕. 車都扣了還怕找不到人? 警察就是不爽只想當場討公道罷了.縱容警察情緒執法, 非人民之福阿.
dawancoconut wrote:
還滿扯的,但如果後台硬不知道會不會事情就消失

後台硬 香菸也變只是超買
台灣警察就是不兇悍,才會有今天。管它男女,只要對警察沒禮貌,先壓制在地上、扣上在說!
yishen13 wrote:
就算沒出示身分證也不能逕行逮捕(恕刪)


中華民國哪一條法律規定沒出示身分不能逕行逮捕?

刑事訴訟法規定現行犯任何人都可逕行逮捕,一般人依照88條實施時,還要先要求現行犯把身分證拿出來才可以動手嗎?
電光老騎士 wrote:
前面早就已經有動手(推執勤員警)及辱罵的行為,本來就已經警告要求「退開」「不然要使用強制力」...

這時如果嫌疑人只是「悻悻然」離去,相信不會有後續,但她卻是邊離開又邊罵,才惹得執勤員警決定依法逮捕,這時候連前面已經蒐證的部分到時都會一起算下去!

至於決定逮捕後員警的動作上面已經說過了,沒看過完整影片的話,再去看一遍再跟人家出來發表高論!

唉, 你如果是警察當我沒說, 如果只是一般草民, 就保佑不要遇到故意要刁你的警察, 不是每個警察都是有正義感的.
跑趟法院讓法官裁決吧,警察告民眾侮辱公務;民眾告警查執法過當
去吧
電光老騎士 wrote:
中華民國哪一條法律規定沒出示身分不能逕行逮捕?

看情況啦,
and325i wrote:
後台硬 香菸也變只是(恕刪)

大麻也沒事
yishen13 wrote:
唉, 你如果是警察當(恕刪)


本人還算略懂規定,尚能依法自我保護應有的權利,最重要的,不會在不該動手的時候動手,也不會口不擇言!
yishen13 wrote:
看情況啦,(恕刪)


問你逕行逮捕要確認嫌疑人身分是規定在哪,你卻說「看情況」?

胡扯也要有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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