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
政府權益是對全民開放...(恕刪)
我有在這裡跟你講這個?
好, 回覆你的議題
我不是同性戀, 同性結婚干我屁事, 但是我從人權的角度是支持的.
大紅重機上高速
這棟樓我的回覆是"用錯爭取的方式, 檢討別的族群是不能夠解決問題的, 因為這叫做樹敵"
當沒有共同得利夥伴時
僅少數人得益
是爭取不到甚麼東西的.
你要解讀我反對大紅重機, 行, 你高興就好.
我從三峽金牛角小開騎重機上高速這事件開始有陸續留言, 我反映的也許有些過激, 直至今天, 我已經不想反對大重機上高速了, 你想上你就上, 我不攔著你.
最後我想表達, 重機, 你有你追求的自由跟權力, 但是別忘記一件事情, 一旦發生事故, 高速公路就是高速的事故, 重機騎士的存活率不高, 不管你是對的, 或是錯的, 例如三峽牛角小開, 他撞小貨車, 結論是他走了, 人命, 檢察官必須要提告過失致死, 人命, 檢察官要一直上訴, 要打到最高法院, 結論就是小貨車司機要陪檢察官走這段流程, 至少5年.....
你們沒想過反對的根本原因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