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新店下橋車輛欲右轉請等右轉燈亮才可以右轉不是看到直走的綠色箭頭燈亮就可以右轉喔, 請等向右的綠色箭頭燈亮起再右轉以免平面車輛直行時和這些違規車輛打結圖一:下橋車道與平面車道皆為紅燈時(我在平面車道等紅燈)圖二:綠燈亮起,此時平面車道可直行及右轉,但下橋車輛僅可直行,不可右轉(圖中下橋車輛正違規右轉中)
老實講 看到綠燈 往右轉 算闖紅燈嗎? 交通號誌沒有一個是紅燈的燈號 (左右兩邊車道的不算)為何不把綠燈改成綠色箭頭 然後在紅綠燈上大大標示 "請依右轉燈號行駛"等類似的標示呢?然後請警察杯杯長時間站崗 (比橋的另一頭的時間還久)我想應該就能改善這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