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GP估價單之後的肇事責任...(增圖)..

第一 我是替朋友發問的 因為跟對方和解談不攏....以下 是代替發文..

想問一下01達人們 因為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所以想問大家的看法

我當時騎車正準備左轉(已有打方向燈)..此時凌晨1點 閃黃燈 我先讓一輛汽車行駛過去

接著我左轉行駛過去..就被一台機車撞到右邊腳踏的地方 ..對方的車頭殼毀了 對方車主輕微擦傷

我的車幾乎全毀 我輕微擦傷 我朋友被撞飛 腦部有二塊瘀血 再醫院躺了四天 目前也是在宿舍休養 尚未上課

對方車主筆錄上寫他時速只有60...

請問 這樣要到底是誰對誰錯...最後判決屬於誰有利

----------------------------------今天去警局 的某些對話----------------------------

對方一直說我直接左轉切過去

可是我有先讓一台車過去 我才行駛過去 但他速度太快 我在那邊根本沒有看到

警察說 你怎知道他有超速 ?

我:我的車拿去車行 送修 機車老闆也說這是怎撞的 
  沒有強大的撞擊 根本不可能這樣 
  想知道維修哪些請點連結

警察問對方車主  你騎多快

對方車主說 60而已

警察說 那路段規定只能40 你60也算超速了

我朋友都被撞飛了 我GP也毀了  我朋友 腦中還有2處有輕微腦震盪 與 2處有小血塊

住院觀察後 以沒大礙 只是需要在宿舍 慢慢修養 等拆線 

他還是堅持說他只騎60而已 ------------- 請大大幫忙解題
繼GP估價單之後的肇事責任...(增圖)..
eddy10109 wrote:
第一 我是替朋友發問...(恕刪)


車禍舉證的麻煩

只有發生過的人最知道...

居安思危

有備無患!

BY目擊者行車影像紀錄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路口應注意而未注意

有辦法証實對方超速的話

對方的責任會多一點...
後方追撞..他過沒多久應該會收到
第44條01項07款 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
600~1800的罰緩吧!!

至於 賠償問題吼 警察一定會叫你們私下解決

去調解委員會看看吧!
我覺得超速不會是重點~~~

應該是行駛的路徑~看來是你們有點責任~

不過既然有傷那就是有過失傷害了

就以刑事逼民事解決吧~
osiris1381 wrote:
車禍舉證的麻煩只有發...(恕刪)


我算證人吧

我跟我朋友揮手道別 直行

他要左轉 我有看到他停在分隔島 讓一台直行汽車先行

接著他切過去 就撞上了...囧

對方車主..自己也說當下騎60 其實根本是超過... 而且那段路..時速是40.. 60也算超速了

而且 他有 擅自 移動 事故機車 沒有畫線 與做記號

地上好像也有長長的剎車線...都要等一個月後 ...那個甚麼 判決書之類的 就會下來了
凍凍啦 wrote:
後方追撞..他過沒多...(恕刪)


不算後方追撞

他是切左邊 過去的圖中 被撞的 ˇ
基本上~你朋友錯比較多囉
機車左轉? 那個路口是否有2段式的標誌呢?
另外 對方是直行車光是這個...路權就大太多了
就算能舉證對方超速 至少你朋友也要付6成以上的責任~(我認為"可能"是8成左右)
然後 就看2邊的傷勢~有沒有辦法得到對方的體諒囉
希望大大的朋友快快康復~ 身體健康最重要囉
e18802292 wrote:
基本上~你朋友錯比較...(恕刪)


沒有兩段式標字

還有ˇ直線車 他已經有停下先讓汽車先行走了

此時 的 號誌 都是閃黃燈

限速40的地方 他遠遠看車燈在距離80-100公尺地方 他只是要騎 差不多 5公尺的路而已吧

沒想到 對方行駛過快..

至於誰對誰錯 就等待警察的消息吧.....

我朋友都騎超過路的一半了...

發生這種事 誰也不想要

只想要能圓滿落幕了ˇ
當下去驗傷

隔天過失傷害存證信寄到他家~




先來個下馬威~ 加油!


PS:存證信代寫打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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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你的狀況看起來責任歸屬大部分一定掛在你朋友身上
很難接受不過這是事實
因為發生事故不管是警察單位還是保險公司
第一件事一定是劃分責任歸屬
責任歸屬怎麼畫
一定是看路權
光這個你朋友就掛了~
不管怎樣路權一定以直行為第一優先
為啥我這麼篤定?
拍謝~
前鎮子剛撞過
剛好我是直行~~~

其實60撞上去已經算很快了

你定速60帶著安全帽撞到鳥你就知道了

人差點飛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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