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南寮殺人案 死刑連署 (6/18更新)

相信大家都有看新聞

對於那5名狠心痛下毒手的冷血動物

個人舉雙手贊成

死刑*5人

除了還被害人家屬一個公道

也順便節省國家糧食

---------------------------------------------------(6/18)更新

惡少自豪講義氣 打死人毫無悔意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7/69/1lfl8.html

內容附上

上星期震驚社會的新竹惡少殺人案,五名被捕的青少年在警局寫下的自白書毫無悔意,說自己很有義氣跟著打人敢做敢當,對女友和家人依依不捨,對死者余之斌卻絲毫沒有歉意,非常冷血!

  因為看人不順眼就凶狠的將人用木棍活活打死,殘忍殺人的五名惡少只有一名年滿十八歲,其他都是未成年,在警局裡,第一個拿起木棍將死者余之斌打得頭破血流的曹姓少年寫下了自白書,他說,「那男的走的時候也一直看,後來我們想說那男的一直在看是什麼意思,大家就一群人衝過去開打,我也衝過去打。」

  這樣的自白只會讓人看了更生氣,完全只知道逞兇鬥狠、只知道無謂的義氣,不知道生命的可貴。另外一位鄭姓少年更離譜,落網之後最放心不下的竟然是女朋友,傳了十幾通簡訊給女友,裡頭寫著,「妳給我個承諾,說你愛我,說妳會等我永遠跟我在一起,這次判可能會七、八年,妳可以給我這個承諾嗎?我眼淚狂流,好難過。」

  唯一稍為看得出有悔意的是黃姓少年,他寫說,「我真的很後悔,不然現在還可以幫爸爸賺錢,我還可以出去玩,.若這次沒事,我要常做好事,跟他們脫離關係。」所有的自白內容完全沒有提到對死者的抱歉,完全不能體會死者母親、家人才是最該難過的人,而死者母親也表示這已經不是道歉就可以解決的。

  失去小孩的媽媽難過又生氣,這五個青少年嫌犯的自白,明顯表示出根本搞不清楚自己犯下了什麼錯,而一群人落網當天,其中一名嫌犯父親還表示仍認為自己小孩不會做出這種事。小孩不知錯,大人不知情,像余之斌這樣的不幸真的能是最後一起嗎?(綜合報導)

這5名罪犯....犯了罪還沒有悔改

給政府一些話......

花12億去提升品德教育沒有用啦

直接立嚴法,來改善社會治安還比較有用

修法+1

死刑+1

別亂花納稅人的錢+N
qazwsx456 wrote:
個人舉雙手贊成

死刑*5人...(恕刪)



天公地道
殺人者必嘗命


不用判啦!趕緊上斷頭台吧!
台灣就是太講人權了,一命還一命才公道呀!
有時也要想想被害人的家屬的心情呀!
我是也很想連署,但有四個未成年,只有一個成年且不是主嫌,即使連署再多,也不可能的

不過,我到是想問那些想廢除死刑的團體,如果今天這事發生在你(妳)的家人,你(妳)們會怎麼想?
dwhuang wrote:
台灣就是太講人權了,...(恕刪)


父母親明知他們都未成年(=無照駕駛)
還提供金錢給他們買機車、娛樂花用,
這些家長們應該要"強制送醫治療、洗腦輔導",
心智也未比有民法規定20歲(含)該有的成熟穩重。

至於那5個人...算了,我腦中是想到年初在台南縣情殺的案件
父母親提供兒子(這案件的加害者)一輛汽車當做考上某技術學院的禮物,
因女友劈腿另結新歡,就趁這對"新"情侶騎省道時開車尾隨其車把他們撞倒,
再把那女生來回輾斃...

不錯啊,提供兒子禮物當殺人工具...

直接連署全民公投比較快,也當年底選縣市長的政見,寄個啥電子信,那些官員、民代才不甩你咧。
dwhuang wrote:
台灣就是太講人權了,...(恕刪)


個人認為,蓄意殺人犯完全沒有人權可言.......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
本身....也在新竹工作....
每次在路上看到那些小鬼....
真的是.......XXX
位什麼他們騎車都要將手張這麼開呢??
這樣會比較快嗎?
所以他們至少要關個3---5年
全都露 wrote:
但冤冤相報何時了看過...(恕刪)


推+1

看過的電影?
電影是虛擬的東西好嗎?

有更好的方法就提出來啊
不然只是在嘴砲而以啦
別浪費力氣了﹐

只要是未滿18歲﹐ 殺1千個人也不會判死刑的啦。
素八滷 福斯的車價 水貨車的保固 賓士的零件價格 法拉利的待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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