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搶黃燈左轉 到斑馬線時一台機車闖紅燈+騎斑馬線要左轉造成汽車右前門+右後門 刮傷機車駕駛沒事請問這樣是否機車責任較大??汽車車主可否要求全額修復汽車烤漆??這是我剛好停紅燈看到的 想知道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怎麼辦
小狗不要跑 wrote:機車駕駛沒事請問這樣是否機車責任較大??汽車車主可否要求全額修復汽車烤漆??這是我剛好停紅燈看到的 想知道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怎麼辦 記得交通規則是看到黃燈如果來的及停止就停止~否則要盡速通過...所以搶黃燈不算是違規...機車闖紅燈就是很明顯的違規了....(不過附近沒有監視器或者證人的話機車可以不承認他闖紅燈)機車駕駛沒事...機車應該要賠汽車囉...
tonyboyy wrote:很明顯搶黃燈已經超過...(恕刪) 我指的是 撞擊造成的部份 可否由機車車主 全額負擔修復道義責任??如果是我 我會覺得 我明明沒違規 還要花錢去自己修我自己的車??不是很嘔嗎
小狗不要跑 wrote:我指的是 撞擊造成的...(恕刪) 如果是機車撞擊汽車照造成損傷是可以要求機車賠償損傷的地方以及全額負擔修復道義責任是指就算你沒違規但是對方也有受傷至少要付出點關心車禍多半都要有點道義責任
小狗不要跑 wrote:一台機車闖紅燈+騎斑馬線要左轉...(恕刪) 上面回覆的大大都沒人注意到這幾個字:"騎斑馬線要左轉""只看到闖紅燈font>不知道小狗不要跑有沒有報請警察到現場做筆錄繪圖,或是自己拍照存證???有辦法證明你是黃燈,他是紅燈??因為你文後面還一句""這是我剛好停紅燈看到的 想知道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怎麼辦""因為黃變紅只有短短的三秒鐘,台北市有些路口可能只有一秒所以誰闖紅燈,沒人承認,沒有證據都是羅生門但是光是他走斑馬線這一點就違規很大了,不只斑馬線,他還逆向,關於上面的大大提到(應注意而未注意)我想並不是每個交通事故都是跟該注意而未注意有關聯,對方是違規逆向又走斑馬線,又是從側面撞過來,我想這個情形並不適用該注意而未注意的,要是每個交通事故都扯上(應注意而未注意),那還真是不要開車出門了所以樓主..如果你有報警處理送裁決,筆錄又做對了,我想你應該沒有責任如果沒有報警處理私下解決,我看你只有自認倒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