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車肇事究竟是違規還是違法?

1.想請問若酒後肇事不管是撞到它車或遭它車撞,經酒測超過0.55以上,究竟屬違規或違法?
2.常在此版看到"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字句,造成有過失責任,但舉個例:很多前輩都說機車闖紅燈只是違規,若與它車發生碰撞,闖紅燈的受傷,對造方只是財損,這樣對造方也可能有"過失",那對造方能否告闖紅燈的"蓄意"傷人呢?
文章關鍵字
1.都可以算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算是法律階層...
但是不管法律還是規則... 都統稱法規...
不用很在意這個.. @@

2.不能...
刑法14條第二項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
論。
可是我很討厭這樣... 我比較希望是絕對路權的概念.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landmate wrote:
1.想請問若酒後肇事不管是撞到它車或遭它車撞,經酒測超過0.55以上,究竟屬違規或違法?
2.常在此版看到"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字句,造成有過失責任,但舉個例:很多前輩都說機車闖紅燈只是違規,若與它車發生碰撞,闖紅燈的受傷,對造方只是財損,這樣對造方也可能有"過失",那對造方能否告闖紅燈的"蓄意"傷人呢?
恕刪)

1.
不一定有違規
酒駕者被撞,沒犯交通規則,就沒違規,不用開紅單
如果闖紅燈被抓,才要開紅單
如果逆向被抓,才要開紅單

一定有違法,犯了公共危險罪
所以警察一定會送酒駕者上法院

2.
不能告"蓄意"
"蓄意"的意思是
你知道這車是A的
而你故意去破壞A的車
這才叫"蓄意"

PS:"蓄意"="故意"





landmate wrote:
1.想請問若酒後肇事不管是撞到它車或遭它車撞,經酒測超過0.55以上,究竟屬違規或違法?


刑法第185-3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樓主認為應該是違規還是違法?


landmate wrote:
2.常在此版看到"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字句,造成有過失責任


刑法第13條: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刑法第14條: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樓主認為闖紅燈的人,對於撞傷人,會是故意還是過失?
如果是故意,那蓄意傷人就告得成。
如果是過失,那蓄意傷人就告不成。
1.但若酒測值已達0.55mg/L,其應變反應已很差,所以肇事率為一般正常人之10倍,是否表示正常行駛之交通工具與行人與其發生碰撞的機率也多10倍,就算採取必要之方法,也難保酒駕者不與其發生碰撞,若這樣還有過失,不是很冤枉嗎?
2."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不就是故意嗎?當闖紅燈行為開始後,行為人不是能預見與綠燈車道發生碰撞的機率很高嗎?雖不是針對特定人來行為,但不能解釋其行為是故意的嗎?
最標準的規定:
酒後駕車經吹氣測試酒精濃度為0.25-054,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0.55以上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外,另以刑法185-3條,以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

另外大家最搞不清的酒後駕車肇事處罰規定
基本上酒後駕車肇事,不管是怎麼發生的,只要酒精濃度超過0.01,一率以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
但是只有酒精濃度0.25以上才會被開罰單。
現今法令酒後騎車或開車肇事一定是違法...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應注意而未注意...
害死各種安全駕駛的法條
許多人的清白都因為這條被劃上污點!!
你是白癡嗎
我覺得不要酒駕上路就好
就不會頭痛這個問題了..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wieter wrote:
最標準的規定:酒後駕...(恕刪)

請問大大 拙荊駕車被酒測直0.54的 醉漢 由後撞上 ..因對方態度不好所以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可是 很好奇醉漢他的最後處罰是什麼.. ???? 請問有何管道可以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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