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速不是肇事主因而是影響結果的嚴重程度?

從小到大
所吸收到
不乏常常聽到十次車禍九次快
就在今天這論點似乎被人打破了
話說還有根據

我花了五分鐘的時間想了想
感覺似乎有點道理
但再花五分鐘時間想了想
又似乎不是這樣
搞得最後很亂
很想聽聽大家的見解

這次再被誤會是來亂的
那我就真的認了
也有騎太慢然後被後車追撞,
所以是原因而不是所有。
原PO仔細想一想

會出意外.....屏除掉自身的因素
如車況不好還要開自身限度之外的速度.......等

大多是雙方用路的權利被侵犯所致
老阿福 wrote:
原PO仔細想一想會出...(恕刪)


我想也就是因為雙方都有問題
所以才會有所謂的比例原則吧

也不知從幾何時
腦裡總是浮出十次車禍九次快

這到底是種催眠?還是一種常態?

但是速度快還是佔多數例子吧
有些情況要是速度不快不會發生或者是不會那麼嚴重
所以才衍生出這句話吧
http://whmnxz.blogspot.com/ 歡迎參觀~ http://www.flickr.com/photos/whmnxz_liu/
粉墨登場 wrote:
從小到大所吸收到不乏...(恕刪)


快的定義?
怎樣叫做快?
這邊純討論,不用做太多聯想

更何況若是牽扯到重量時
不需要太快的速度就能產生極大的效果
這點相信電視上和學校都有教過
尤其是對上火車時一一

在仔細想想把拳頭打在牆上看看
光是反作用力就足以讓骨頭受傷
換轉換成你上一篇的?
發生車禍時的那個反作用力對於人體的傷害?
也因為反作用力的關係
所以各汽機車廠設計車輛時
會保留給其他用路人一條活路
不然直接裝上裝甲鋼板就好阿
那些所謂的匱縮設計不單單是保護駕駛本身
也是保護其他用路人

對十次車禍,九次快
這是對駕駛人的反應來說的
因為速度越快,相對於人固定的反應時間
會來不及做出及時反應
可在台灣
不需要快也可以常常遇到其他人的無心/故意的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導致其他人的傷害
逆向/不禮讓/搶快/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
這些天天在你我身邊發生
並不是只有速度快這個問題
只能說
出門在外,自己罩子放亮點一一
不然怎被別人的不小心害到,都沒有機會開口罵對方
粉墨登場 wrote:
從小到大所吸收到不乏...(恕刪)

十次車禍九次快,當然不錯,但也不能說正確,必須建立在「行進方向的相對速度」邏輯上
而且若要說車速過快為肇事主因,那應該是建立在「失控肇事」上而非「撞擊肇事」
沒有哪個白痴會「主動」操作車輛去「撞擊」,除非和被撞擊對向有深仇大恨

「迴轉」和「左轉(或右駕國家的右轉)」在行為上屬於「穿越馬路」這點應該沒有問題
而穿越馬路不論速度再快,相對於「路權所有方(EX:綠燈直行車)」的速度肯定是趨近於零的,這才是事故發生的「主因」
如果是無預警且近距離發生的車流衝突,別說車速快,連騎腳踏車,甚至走路都會撞到!

所以為什麼先進國家綠燈過馬路不需要減速也沒有人會減速(如果沒出過國,至少該看過國外的路口事故監視影片),再台灣人看來好像外國人開車都很猛,其實那只是順,而且認知明確、規劃簡單,清楚保障綠燈直行車的權益確保大體交通順暢,就是建立在這樣的認知上
過快與過慢都是造成衝突,而快速車與慢速車本來就應該區隔開來,而不是一昧的認為:二輪車=慢車=肉包鐵(你一定會閃)=不尊重,這是種很野蠻落後的觀念

換句話說只要車流差異不大,肉包鐵或鐵包肉其實沒什麼分別,
100-100=0,200-200還是等於0,100-50=50,100-150=-50,不論相對更快或更慢,兩者間速度的向量差的絕對值才是所謂快不快的關鍵
加上如果所有駕駛都懂得充分告知自身動態(使用方向燈或喇叭)並且要改變走向的時候多花點精神注意,這時候其實大家要注意的通常可能只剩下路邊飛出來的空罐或是衝出來的小動物

能持有著以上觀念行車,就算速限高甚至無速限都能相安無事,國外早已有許多例子
反過來說大家都照自己方便在用路,就算平均車流速只有20還是會塞車甚至撞車,台灣的狀況已經相去不遠

所以為什麼台灣的道路明明車流量不大卻還是會塞車?明明沒有路口還是要繃緊神經警戒?明明是綠燈卻要減速慢行?理解其實不難,只是真的沒幾個人會主動去客觀的與先進國家的交通去對照、研究這些問題,所以當然也就沒有多少人會照這邏輯走,「有禮無節」的人自然也就多了起來

多點告知(EX:打個方向燈或響個喇叭不會很難吧)
給自己和他人都多點空間(EX:沒把握的車縫不鑽、沒必要絕不並排行駛,少跟主車流對賭)
只要多數人能「懂」這兩點就能夠「快得很安全」了
不然人家車流可以做到6-70的順暢,同樣的道路狀況台灣卻只能跑到3-40的混亂,這是讓很多剛回國的人都很不習慣的事
http://shinbox.pixnet.net
「十次車禍九次快」

這應該也是先入為主的偏見

我就有看過兩台時速40公里的車對撞
粉墨登場 wrote:
從小到大所吸收到不乏...(恕刪)


肇事最大的主因還是違規吧
像忽然闖紅燈 忽然切線 沒打方向燈轉灣 逆向 開車講手機 傳簡訊
最可怕的是連看都沒看就忽然迴轉 這種人真的很惡劣

今天又有一台雙黃線汽車忽然迴轉 造成車主當場倒下急救送醫


違規

耍白目

無法預料的意外

有人跳樓

鋼筋落下

道路坍方

落石

分心

耍帥

酒醉

爆胎

這些才是車禍的主因




速度都是其次

速度越快 死亡機率越高

但是速度並不是車禍主因~~

速度真的是 嚴重的輕度或重度~~ 快則死 慢則受傷~~

但是違規碰上了 一樣會發生車禍 不管快或慢..


我這樣解釋 夠明白了嗎?

還有〝內輪差〞也會導致死亡車禍 這是比較特別的 不一定完全是速度所造成的死亡車禍~~

有沒有心中放下了重石

腦海豁然開朗? 還有疑問嗎??版大 我這樣解釋清楚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