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誰是路霸??歡迎大家用不同角度探討.....

之前小弟因為一則停車糾紛~鬧的沸沸洋洋~其實只是一起烏龍個案~最後該文板主以自爆收場(不過勸大家發文要有憑有據~不然又會成為另一則烏龍文章....)
但見大家對一樓住家門口是否應讓大家停車的話題有意見特別在開此版供鄉民討論~但在這之前我先表態因為我爸媽住一樓~我個人和老婆住其他地方的三樓(所以也租了一個車位)~因為同時見過樓下跟樓上的狀況所以做出比較我個人較支持一樓住戶優先停車~因為大部份人會把一樓當成路霸(其實很多一樓的人都算彿心~重點是你懂不懂尊重別人)比方說停車留電話或是先打聲招呼~只要不會造成困擾一般都會讓你停
我再分享一個案例~~
之前我跟家人出去玩無意間聽見一個年輕人在跟女伴(還帶2個哩!)吹噓他停車的神猛故事
他說有一次他把車停在一處民宅旁~等到要去取車時屋主氣急敗壞的說"喂!你停車都不留電話喔!"
年輕人"有阿"
屋主"但是打沒人接阿"
年輕人"sorry~我沒聽到~有事嗎?"
屋主"你停這裡害我停紅線~現在車被拖了!!"
年輕人"a~對不起喔!先生你搞錯了~你車被拖是警察害的!不是我喔!"
聽到這裡我當場無言~我真替這位年輕人感到羞愧(重點是這樣還把的到妹妹!!)
看似應該是路霸的一樓卻被有使用路權的路人狠狠的囂張一番
不知身為一樓的住戶或是有正當使用權的路人有何看法??

其實如果做這樣的討論本來就對一樓住戶不公平
1.因為於法不容~自然講話不能大聲~一樓住戶=路霸=十惡不赦
2.一樓住戶遠少於2.3.4.5樓的住戶~表決上當然弱勢許多
但是我開這篇文是希望大家多用幾個角度去想~或許屋主是可以讓對方停車的只是希望對方留個電話好照應(不然年輕人為何要留電話)~年輕人也一定認為留電話可能屋主會請他移車(不然電話是留心酸的喔)發生了這件事後年輕人最少也表示一下遺憾嘛(屋主會要你出紅單費用嗎??如果真這樣年輕人再回最後一句也合情合理)~再說屋主經過這次事件後或許不再是"停車留電"的心態了~而是無論如何都不給停(恭喜又成功製造出一名路霸了)這樣對大家有比較好嗎?其實法律是道德的最後底限而並非任何事為法律第一優先~一樓住戶因為他人亂停車報警拖吊;用路人檢舉路霸都依法有據~問題是這樣可以讓大家安心停車嗎?很多事好好商量勝過報警處裡~問題在態度是否和緩
如果堅持要一樓住戶全部開放讓大家停車~那時誰要住一樓?如果二三樓走導空間甚至於門口也依法有據的讓他人堆放雜物~二三樓的住戶肯嗎?其實一樓住戶很多心態也都如此大家都是自私的~二三樓的住戶希望一樓車位讓大家停卻不希望有人占用到他門口出入空間(還好沒有這條法律不然住二三樓的一定也是哇哇叫)但如果這樣心態的住戶從二樓搬到一樓~你說他會願意開放門口停車還是放個盆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可以大聲贊成多半不是一樓住戶~這樣康他人之慨似乎也不夠厚道~就像之前禁煙法一出來我也認為不錯阿 似乎同理可證 吸菸人=二手菸(空氣污染)製造者=全名公敵 反正我又不抽菸~我是不是還可以希望抽菸人要罰更重?~我相信抽菸的人一定不這麼想~不要因為自己不抽菸就落井下石~只要抽菸的人不要太超過其實我是可以接受的

還有這篇文是希望大家用不同角度去探討~如果單純以法律面說 一樓住戶=路霸=十惡不赦
停車也有臨停跟久停~我個人是臨停會禮貌打招呼並留電話;久停選停車格或停車場(這樣也是保護自己的愛車)
但是其實還是有許多方法可以當游走法律邊緣的路霸(在此我不要教壞大家)~用路人依舊莫可奈何問題還是無解阿
文章關鍵字
張友友 wrote:
年輕人"sorry~我沒聽到~有事嗎?"
屋主"你停這裡害我停紅線~現在車被拖了!!"
年輕人"a~對不起喔!先生你搞錯了~你車被拖是警察害的!不是我喔!"
聽到這裡我當場無言~我真替這位年輕人感到羞愧(重點是這樣還把的到妹妹!!)
恕刪)



我不懂
年輕人 有留電話 也抱歉說 沒聽到?
那為何還要怪年輕人?
對方 不能因為找不到地方停車 就怪年輕人吧?
再說 說不定只是暫停而已?

對方停紅線被拖? 怪年輕人
那是不是要年輕人幫他付罰單?

今天若是我去一個地方 沒車位
我是不是可以路邊拖一個說
你停這裡 害我沒地方停

有必要 替年輕人感到羞愧嗎?
如果是的話 = = 也請替我感到羞愧吧!!
我覺得年輕人沒錯!!

大不了只是錯在不小心停到人家一樓門口而已

台灣很美 因為冒險 才可以讓我知道台灣的美
那位年輕人除了態度屌啷噹了一點外我覺得沒什不對啊!

誰說那個位置一定是他的停紅線也是他自己要去停的!這些都跟那位年輕人沒關係吧!
一樓的確有優先使用權

但是不是絕對

所以那位年輕人沒有錯

但是也不能怪屋主責怪年輕人

在沒有防礙到屋主行動、進出,都是許可範圍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我是比較偏向騎樓是大家的這個想法
如果騎樓那塊地區是一樓用戶的
他要放盆栽或開放先搶先贏那都是他的權利
可是如果不是我會認為不該放盆栽之類的佔位子

因為我家樓下的就會放盆栽底下還糊水泥
可是我不知道那地是不是他的也沒辦法說啥
而且另外一邊還會放桌子賣東西
等於兩邊都沒辦法停車 這樣



另外我也覺得年輕人只是態度稍微輕浮了些
畢竟把車開去停紅線的是自己
但是車被拖會生氣也是一定的吧 ~
http://whmnxz.blogspot.com/ 歡迎參觀~ http://www.flickr.com/photos/whmnxz_liu/
屋主在心理的認定
早已經認為這國有道路停車位置是他的了
(大部分住一樓的住家都有類似的觀念)
所以屋主車子開回來
年輕人就要讓??

論法跟理年輕人何錯之有
這就是屋主標準的無形路霸心態
而國有土地道路為何只有附近住戶可以優先使用?

如此說來
住大安森林公園的附近住戶
也可以不准其他民眾入內休閒運動嗎?
還是說附近住戶有修先使用公園之權利?
或者是附近住戶出現欲運動時
在公園內運動的其他民眾
就必須優先讓附近住戶使用公園設施?

交通要道土地跟公園用地設施
這些不都是國家政府的土地
難道住附近的民眾就享有特權把他當作自己的私人場所

同樣的
附近的住家或商家為了自己停車方便或卸貨方便
便可以要求其他民眾不準在該國有土地位置停車

就是所謂出社會要了解的人情事故??














小弟好奇的是
有哪一法條規定一樓住戶有優先使用門口空地的權利?
另外所謂的門口空地是怎麼計算?

只要不阻礙危急時逃生,沒劃線的地方大家都能停吧?

不過也是說說…因為大家都怕車被砸…

我是蘇啦…
我真替你感到羞愧,
你只是眼紅人家把到2個mm。
個人認為 8米內巷子的一樓還是讓給該住戶吧,

留電話找不到人才可惡吧,

萬一有人命關天的急事等你移車, 既然留了電路, 竟推說沒聽到, 也不回撥,

於心何安啊.....

因為大部份的房子,前面的道路多是自己的持分地,

只是被強制徵為公用地, 我現在的房子就是如此,

在不妨礙我出入的話, 我是不反對暫停, 因為以權狀來看, 是我家的地,

但是8米以上大馬路都是公用地(除非是地主佛心來著),

所以佔用是不合理的, 尤其是有停車格,

有一次, 我停在路邊(30米路), 雖然是店家前,我認為是可以停的,

我也只停吃飯的時間(吃別家),可是店家貼了一張紙要我不要停, 雖然口氣可以,

但我再也不會去那一家吃了, 因為不是你門口的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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