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在路上
被改裝過的排氣管噴到臉或身體
感覺真的非常不好

前幾天
在世貿看完美食展
要走到附近停車場牽車時
一台機車從身旁經過
oh~弄壞了我美美的心情
又被噴了...

當我走到停車場時
等他停好車拿下安全帽
很不悅的瞪了他一眼
和身邊的人述敘被噴到了感覺好差之類的
但對方連個道歉都沒有就走人

自以為那樣很帥
就算帥,帥的也是車不是人
殊不知那樣給別人帶來很大的困擾
很自私
通常警察不是會針對這樣的排氣管開罰單嗎?
沒辦法出一口氣嗎
有拍下他機車跟車牌
檢舉會有用嗎
文章關鍵字
這就跟抽菸一樣,抓不完的
機車板幾乎每個月來一次這種文


所以我猜下面會有人要求附圖...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話
我也超討厭翹高高的排氣管...
我們一起討厭吧!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這種人讓我們同聲譴責他~~~~~~~~~~~~~~~~~~~~~~~~~~~~~~


我想看樓主的頭像放大版,拜託了
Dunyia wrote:
通常警察不是會針對這樣的排氣管開罰單嗎?
沒辦法出一口氣嗎


你自己不是已經講到重點了嗎?

可以出口氣啊
你就把她拍起來寄去警局還是環保署啊
Dunyia wrote:
時常在路上被改裝過的...(恕刪)


偷偷塞一些玉米進去..
讓他邊騎邊噴爆米花!!
好涼啊~~~
Dunyia wrote:
通常警察不是會針對這樣的排氣管開罰單嗎?
沒辦法出一口氣嗎
有拍下他機車跟車牌
檢舉會有用嗎


5月起,機車排氣管不准翹尾

機車排氣管 5月起不准翹尾

* 2009-03-13
* 【許俊偉/台北報導】

很多騎士都有被廢氣噴臉經驗,經常在機車停等區內等待紅燈時,遭前方機車改裝上翹的排氣管排出的熱廢氣,噴的滿臉都是。交通部公路總局正研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增訂「排氣管須維持水平」的文字,預計最快五月公布實施。

公路總局監理組指出,未來修正條文公布實施後,車主若未依規定改裝機車排氣管,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處以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家住台北縣三重的蔡姓民眾就抱怨,不少年輕車主很愛改裝機車排氣管,不僅噪音大,排出的廢棄也會噴到後方騎士臉上。

他說自己至少有過十多次這類經驗,雖然內心很不爽,但通常也只能罵在心裡,不是憋氣熬過,要不就默默把車移到廢氣噴不到的區域,相當贊成增訂上述規定。

公路總局說,現行機車排氣管變更要件或檢驗標準,雖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以及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但未規範排氣管廢氣排放方向。有鑑國內道路環境設有機車停等區,因應廢氣噴人臉的情況,該局因而有意增訂「排氣管須維持水平」的規定。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交通部已針對公路總局所提草案進行討論,但目前國內原廠機車排氣管雖無上翹設計,多為車主自行改裝,不過國外引進的重型機車卻有,將再聽取廠商意見後,再交由交通部法規會通過實施。
Ken誠 wrote:
這就跟抽菸一樣,抓不...(恕刪)


啊,是哦,不好意思><"



ettvyang65 wrote:
我也超討厭翹高高的排...(恕刪)



感覺真的很不好啊
好像整個被噴到的地方都髒掉了一樣



mmppeegg wrote:
這種人讓我們同聲譴責...(恕刪)


如果你把圖點右鍵/另存新檔
然後在把圖像點開/開始點放大鍵
放大 放大 放大 放大.....
oh~現在是七月,剛好..




mike1cent wrote:


你自己不是已經講...(恕刪)

真的嗎,警局或環保署會受理嗎@@



------
說塞爆米花的那位大大還滿好笑的
不過這樣會不會換我有麻煩><|||
趁車主不在偷丟幾顆小石頭進去,反正口朝上,"洞口"很大,很方便的。
Dunyia wrote:
說塞爆米花的那位大大還滿好笑的
不過這樣會不會換我有麻煩><|||


不被抓到就不會有麻煩
另~~
樓主不要跳過別人的要求喔

mmppeegg wrote:
我想看樓主的頭像放大版,拜託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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