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行經十字路口,我支線他主線

我車子已經過了3/4,後方友人大叫有車,隨即便被撞到右後方保險桿...

對方騎機車,頭及腳有受傷,醫院酒測值達0.93

現在問題來了...跟他私下和解的話是不是請保險公司跟他談就好?

不過到警局做筆錄時,警察說因為對方有受傷,所以可以告我過失傷害。

如果要走上法院的話,是不是就會很麻煩?


文章關鍵字
可以告並不代表檢察官會起訴
他會先被公訴公共危險吧

酒駕強制險好像不賠?
責任險就不知了
Jason Chen @Taiwan
你私下和解保險公司不會幫你處理喔
因為沒備案不會有案子成立也沒辦法出險
所以你要私下和解就要自己處理喔
ooxxhpc wrote:
不過到警局做筆錄時,警察說因為對方有受傷,所以可以告我過失傷害。...(恕刪)

酒駕被撞,然後自己跌倒受傷還會被告過失傷害!?

X的...要嘛,就警察想吃案不幫你處理?要嘛...也告不成吧~
認為怕麻煩不會就自當倒楣就好了,

不想認賠就依法行事,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他要是遇到是計程車,起碼被人家敲一筆十萬起跳的合解金.

自己去快點決定,免得拖久了,事情就難釐清了.
警察如果沒有拍照 到幾局作筆錄 並且給雙方一張單子 就是警察吃案
另外保險好像有規定 事發時必須馬上報案並通知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是否在 48 或 24小時內一定要告知否則不賠?
假設你有全險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頂多漲你幾年保費 (如果你有過失) 但是 應該少於理賠的$$
所以金額超過NT5000以上讓保險公司處理是較方便 划算
============
我的建議還是請保險公司處理 1. 你不用再出面 2.不用管警察講什麼
警察也是有績效壓力 能私下和解 就少算一筆

保險公司在這著生態上是已經有最熟練處理方式

=======
如果是要自己處理
調解 & 法院 基本上是凹 接受錢的一方 少收錢 因為已經判你贏 但是要輸方多吐錢出來 到不如要 收錢的少收容易

但是如果對方有找保險公司 或是計程車或是卡車 一定不要接受調解 直接上法院

因為公設調解人跟常走調解會與法院的人( 保險公司 或是計程車或是卡車) 在這個生態上都有一定的默契
但是法官比較不敢這麼明目張膽 公設調解人的空間比法官大太多 何且雙方同意後 就有法律效果

==========
如果要私下和解 對方肯賠 最好在妳的費用 7折內斟酌同意
如果你的車超過 4年 公設調解人& 法官 一般已經不算 材料費用 而只算修車工錢
醫療費我沒碰過不知 他們如何算

私下和解不成一般就是找
1. (鄉鎮公所設的 公設調解人) 調解不成->2. 法院(法院也有設公設調解人) 讓你做最後一次調解

沒什麼大不了 只是要請假
謝謝大家的回答!放心許多了

不過我好像有點打錯意....

警察是說對方可以告我過失傷害,不是警察要告我

他也有給我單子

所以現況就是打電話請保險公司來處理

不過我只有保強制險,這樣也是ok的嗎?

快要去online了才發生這種事,真是倒楣.....
你的車體部份,因為你只有保強制險~對方因為喝酒,他的保險公司大概也不賠(除非另保酒險),因此修車費用只能向對方個人求償。
至於過失傷害部份,按你描述情形,及對方嚴重酒駕.......過失責任完全在對方,你沒有過失~當然過失傷害也對成立。
民事建議不要和對方私了,直接循法律途徑解決,較有保障,除非對方當場直接交付現金和解。
剛才樓上有提及,因為車體老舊,和解庭通常會算折舊,故零件不賠(我也有這種經驗)~這是損害賠償。但依法你可以也請求對方回復原狀即可~即將你的車修好~多少錢不管。

車禍錢事小~但很傷神.
重點
你開車
他騎機車(酒駕)

最好不要和解
一切循正常步驟

不然到最後"很"有可能換你賠他,因為你"開車"

我家人就是這樣
龜車永遠會拿出速限來當藉口
ooxxhpc wrote:
昨天晚上行經十字路口...(恕刪)

有沒有紅綠燈?
如果沒有紅綠燈,你又處於支線,依絕對路權的觀念,應該是有責任的!
既然有責任,那過失傷害就不一定能躲過,這點要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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