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上個高速公路還要租用或是先預約,如果是在出遊的路上,突然想走高速公路還不行喔,這是什麼樣的邏輯,真是不知道這些官員在想什麼?到底是為人民服務還是來找人民麻煩的。不能用拍照、辨識系統、比對時間、計算里程、然後再通知繳款,這些東西都是電腦軟體可以去做的,為什麼不朝這方面去努力,到民國101年還有至少兩年的時間可以進行,連人臉都可以辨識,何況是車牌?
反而是強迫人民屈就這種不方便的東西?人民不是有居住遷徙的自由,為何要了這種東西還要事先預約、申請,我要去哪裡為什麼要事先跟你報告啊?看到這真是讓我整個火氣上來。
話說回來,如果東西好的話,大家都會願意去使用,但是現在的 OBU 明明就有更好的東西可以選擇(可以參考其他大大的分享,在此就不贅述),為何就是要強迫大家接受,這些人到底在想什麼?
如果到時改成里程計費,還是使用現在的 OBU 的話,我還是不會去裝,寧願等收到繳費通知單之後再去繳錢,搞不好這樣對交通還比較順暢哩!
另外,順便好奇地問一下,如果改成里程計費時還是使用現有的 OBU,各位大大,你們會去裝 OBU,還是不會呢?
我不會 +1
最新消息:(更新日期:2009/11/16 11:53 )
加速實施ETC 交通部擬推車上機免費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6日電)政府預定民國101年底全面實施國道電子收費(ETC),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今天上午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答詢時表示,正與遠通電收研商,擬推動未來車上機(OBU)免費提供。
對此遠通電收表示,交通部的確提出BOU免費的方案,但遠通電收評估不可行。
(做不來就不要做,又沒人強迫,讓可以做得到的人來做吧!)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99年度國道建設基金預算。國民黨立法委員羅淑蕾關心ETC全面實施後,1年只上1次高速公路的用路人是否也要裝設ETC?不裝又如何?


羅淑蕾不滿答覆,她認為ETC是政府的政策,使用ETC卻還要民眾自掏腰包裝設備,若不裝還要特別租用或事先預約,非常麻煩。
葉匡時隨即主動說明,正和負責ETC營運的遠通電收研商,未來ETC的車上機(OBU)擬全面免費提供。羅淑蕾對葉匡時的回應叫好並肯定,並強調,政府的政策不該讓民眾再花錢。
國道ETC在2006年2月啟用,遠通電收興建營運,國道收費方式從原本人工收費增加電子收費,目前用戶數超過90萬。交通部核定的OBU售價為每1個新幣1199元,遠通電收現在的促銷價約每個700元。
(為什麼別人可以做到免費,只要押金,且押金可以無償退回,還可以多車共用感應器?還是上頭那一句,做不到就讓做得到的人來做吧!)
交通部正規劃101年11月,全面實施ETC,並將現在計次收費方式改為計程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