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且文筆不佳,先行抱歉~

小弟於11/23晚上8點收到附近派出所通知,
說我晚上和別人發生6點半左右是否行經"復國一路",
此回小弟下班返家通常的路段,也確實有經過一段
於是被告知我在此路上發生擦撞車禍,要我開車去派出所一趟,
於是小弟前去派出所,當下員警對我的車進行拍照紀錄,
但並無法判斷我的車有發生擦撞(發生位置處乾乾淨淨的),
於時先留下聯絡方式,被告知會由車禍處理小組的人通知連絡處理.

隔天11/24下班時車禍小組通知我前去了解,
當下員警給我看了照片,照片為車輛和機車發生擦撞時的監視錄影轉照,
照片情況是汽車於一轉彎處右小彎,和右後方機車發生擦撞,機車倒下,汽車直接繼續開,
因未轉照的相片不是很清楚,員警問我是不是我的車,我說我不能確定,太模糊了...
之後又給我看了張車輛證後方的照片,距離頗近,很明確的車牌號碼
(惟,我覺得照片中車子似乎有點怪怪的,後車燈罩是白色的,我的卻是幾乎全紅的,另外也僅是我車子後方,並沒有包含週邊照片,故我也不清楚是否事故當下照的)
給我看了這些後,還是問我是不是我的車,
我說車牌號碼的確是我的但事故照片很模糊我還是不確定,
而且發生擦撞位置位於我車子右後方,我完全沒感覺有發生任何擦撞,車上也沒痕跡,
警員說至目前最壞就是"肇事逃逸",
他看機車對方(女性)車子小擦傷,人也看起來還好,
建議我和對方和解,給了我對方的聯絡電話,
於是於11/24晚上10點左右和對方聯絡上,
並和對方說我的情況並說明我會請我的保險員(我有保加重責任險)和對方聯絡商談.(<--這邊發生了大問題,待後述)

11/25中午,保險員告知我他未和對方聯絡上,但有簡訊給對方,並請我去開車去車廠讓他看車子的外觀情況.
晚上8點我將車子開去拍照紀錄後,又聯絡車禍處理小組的員警,希望能夠COPY事故照片或監視畫面,以供保險員了解,這時員警說他正在給對方作筆錄,可能要將案子轉回給派出所跑程序,可能要跑法院.於是我說要過去和對面當面了解,對方也同意等我.

到達後,對方筆錄似乎做完了,於是便到一旁交談,對方態度有些強硬,他對於昨天我跟他說的話很不能諒解,認為我很沒誠意,說是我要弄成這樣的,最糟要我吊銷駕照還要告我肇事逃逸,
說真的,我對駕照被吊銷並不擔憂,但是肇事逃逸一事我卻很不能接受,
於是跟對方說明因保險員未和他聯絡上,才會要求調照片或影像,至於這是逃逸,我則根本沒這意思,甚至我都沒法確定那是我的車(我只側錄事故當下的那幾張照)...既然見到面了,那就約個時間談談,看要如何處理.
對方也僅是說可以,就看著我不說話,我便問了那你的要求大約是如何,
對方意思是醫生說受傷恢復大約要半個月,還會有後遺症,這時間也沒法上班,要多少也要等看完病,另外還有提到精神賠償.
當下我說我知道了那就找時間出來談,時間讓對方決定....
對方也同意,和員警說和解意願後(有拿一張調解轉介單),便個自離去
離去前,我還問員警,真的不能讓我把照片COPYF去看嗎?員警則是說不行.

以上就是截至11/25晚上11點的情況

目前我先試著和解看看,並將賠償交由保險員處理...有後續情況,小弟會繼續貼上
小弟到目前為止其實都還有點莫名奇妙的,
小弟印象中並未經過該路段,也沒有發生擦撞的感覺(也可能是因為大車的關係)
這樣就要背上肇事逃逸?實在心有不甘!
另外照片也令我感覺奇怪,事故照很明顯發生事故但卻無法確認雙方車輛(有殘影)
至於那張我車後方的照片,很明顯,卻什麼都沒有,就只是我的車後面,讓我懷疑是不是我只是經過附近被拍的,其實事故車並不是我(這部分僅是我個人猜的)

當然如果和解順利,雙方(應該說對方和我的保險公司)能夠接受,那當然最好,但是如過不幸對方要求過於誇張的金額,便可能步上法院一路.
因此想問問各位大大的意見或建議.


另外小弟有幾點問題想問:
1.在本人完全沒有認知的情況下,肇事逃逸會成立嗎?
2.事故照片或影像應該如何COPY或調借出來?是否如車禍小組人員所說須法案子轉回派出所才行?
3.如果真走上法院,撇開吊銷駕照外(駕照其實並不在意),肇事逃逸部分事後會留下什麼"污點"?

我行經路線手繪示意,該處位於台南砲校附近
[求助]莫名變成肇事逃逸?
紅色為我記憶中當天行經路線
換看起現怪怪的,是因為當天有道路施工才變換路線,
不然通常是走藍色虛線方向的,另外回頭處是因為要買便當順便去一旁的書店.

google地圖版
按這裡檢視網頁
<small>在較大的地圖上查看事故路線示意</small>

我看到的正後方照大約的情況(這是我自己照的)
[求助]莫名變成肇事逃逸?
圈起來的地方我看到的照片是呈現白色(或該說透明)狀態,
其他部分則是一樣的,車牌也很確認是顯現這號碼,
但也就是這樣,沒有周邊環境入鏡,
車禍小組說這也是轉拍出來的,就很清楚了

小弟自己拍的側面照
[求助]莫名變成肇事逃逸?
因為約1個月前小弟的車子右方車門因凹陷送回原廠整修並重新烤漆(從前門到後車檔),所以有痕跡應該一看就知道

----------11/26中午情況---------

接到新化鎮調解委員會電話,詢問是否願意至該處調解(對方住址位於新化鎮),我同意了
將等待通知安排調解時間
感謝各位的意見及建議~

----------11/26晚上情況---------
前去轄區派出所詢問調閱影像一事,
派出所表示,因有人受傷等情況,因此已移交車禍小組
得去車禍小組調閱,另外就是只能看不能COPY.
看來又給回去想要快點結案的車禍小組了=.=

----------11/29情況---------
終於車禍小組的承辦人於回來了,
卻是不太願意讓我看影帶,居然說要我回轄區去申請!!
唉....台灣的警察又再次讓我心寒,
我知道忙,但我也願意配合員警時間,找員警有空的時間在去看,
員警卻一付嫌麻煩的樣子,
甚至還說"你要是覺得不是你就不要調解了,直接就跑程序吧"...
我就是因為不確定才要一再確認(何況我只看到側照,沒看到影帶)
如果是我做的我一定負責,如果不是我做的卻要在模糊不清的情況下認賠(罪),我當然會心情不好...
算了,先調解看看了,反正保險公司能全吸收我就沒意見
不能話,就只好做積極作為了.(找律師事務所的朋友協助,取證..)

----------12/2情況---------
目前綜合多方意見,
多是先叫我去調解看看,勸我別太死心眼(我就是只在意是否是我做的)
預定12/3第一次調解會
請警察給你錄影帶的全部錄影吧!!!
這樣看起來是最準的!!!!!!
libowe wrote:
對方意思是醫生說受傷恢復大約要半個月,還會有後遺症,這時間也沒法上班,要多少也要等看完病,另外還有提到精神賠償.

看到這段...我怎麼會聯想到詐騙集團

如果你能po車體右後方整體上來會比較準吧
要有後遺症+半個月個人恢復相信這種撞擊力道最少會掉漆吧.....

小心你是代罪羔羊..
還有歡迎來到台灣
現在發生車禍都不敢上前盤問
幾個疑問。

影片中車子影像模糊,請問如何轉出清晰的車牌號碼?
若車牌是另外拍照,請問當地為何會有人拍照?
影片中車燈罩為何與你車輛的車燈罩顏色不同?

疑點太多,而且證據兜不起來,
請去此處詢問是否可以重新調查證據照片的證據力。

法律扶助基金會
不用鳥對方

不過態度也不用差

請警察或對方拿出影片來

沒證據告妳什麼?

倒時候對方沒法舉證 還一直咬妳

你可以告對方誣告 車子都沒碰到

那來的事故阿
Garys wrote:
不用鳥對方
不過態度也不用差
請警察或對方拿出影片來
沒證據告妳什麼?
倒時候對方沒法舉證 還一直咬妳
你可以告對方誣告 車子都沒碰到
那來的事故阿

樓主不就說有看到影片和照片了嗎?

現在應該是怕被捏造證據誣陷,
還是問問看有沒有辦法把影片和照片調出來檢閱比較好。

另外,假設車禍為真,只要造成對方倒地的原因在樓主身上,
肇不肇事和車身有沒有擦痕是無關的。

如果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直行車因閃避而倒地,
肇事責任當然還是在轉彎車身上,但轉彎車上也不會有擦痕。

請不要忽略各種可能性,建議還是先釐清疑點再說。
樓主說 小弟印象中並未經過該路段
但是看你的文章內容 和你跟員警對話內容
感覺你不像是未經過該路段阿

你的記憶力應該不會那麼差吧
有經過就有經過 不要不敢承認
沒經過就沒經過 哪還怕他告

以你這種說法 上法院
法官聽到妳說 印象中並未經過該路段
這種說法都是心虛的人說的話
你覺得法官會相信嗎

不知道我分析的對嗎?

給妳的建議就是賠錢了事
以後轉彎先看看後照鏡
itisorange wrote:
樓主說 小弟印象中並...(恕刪)


就算有經過也不代表就一定肇事,
更何況所謂的證據,疑點那麼多。

要是發生在你身上的話,
你會想輕易地和自己的血汗錢過不去嗎?

如果確定真是肇事,那自然要賠,
但若是遇上詐欺,你也認為賠錢了事最好嗎?
傲如風 wrote:
請警察給你錄影帶的全...(恕刪)

謝謝指教,但是我並不知道知該找什麼單位調閱,車禍小組的人似乎也不太願意讓我COPY相片檔

因復仇而誕生 wrote:

看到這段...我怎...(恕刪)


小弟自己拍的側面照

因為約1個月前小弟的車子右方車門因凹陷送回原廠整修並重新烤漆(從前門到後車檔),所以有痕跡應該一看就知道
inoue555 wrote:
幾個疑問。影片中車子...(恕刪)


我行經路線示意,該處位於台南砲校附近

紅色為我記憶中當天行經路線
因為當天有道路施工才變換路線不然通常是走藍色虛線方向的

我看到的正後方照大約的情況(這是我自己照的)

圈起來的地方我看到的照片是呈現白色(或該說透明)狀態,
其他部分則是一樣的,車牌也很確認是顯現這號碼,
但也就是這樣,沒有周邊環境入鏡,
車禍小組說這也是轉拍出來的,就很清楚了

感謝大大的指導,我會找時間連絡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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