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11/23晚上8點收到附近派出所通知,
說我晚上和別人發生6點半左右是否行經"復國一路",
此回小弟下班返家通常的路段,也確實有經過一段
於是被告知我在此路上發生擦撞車禍,要我開車去派出所一趟,
於是小弟前去派出所,當下員警對我的車進行拍照紀錄,
但並無法判斷我的車有發生擦撞(發生位置處乾乾淨淨的),
於時先留下聯絡方式,被告知會由車禍處理小組的人通知連絡處理.
隔天11/24下班時車禍小組通知我前去了解,
當下員警給我看了照片,照片為車輛和機車發生擦撞時的監視錄影轉照,
照片情況是汽車於一轉彎處右小彎,和右後方機車發生擦撞,機車倒下,汽車直接繼續開,
因未轉照的相片不是很清楚,員警問我是不是我的車,我說我不能確定,太模糊了...
之後又給我看了張車輛證後方的照片,距離頗近,很明確的車牌號碼
(惟,我覺得照片中車子似乎有點怪怪的,後車燈罩是白色的,我的卻是幾乎全紅的,另外也僅是我車子後方,並沒有包含週邊照片,故我也不清楚是否事故當下照的)
給我看了這些後,還是問我是不是我的車,
我說車牌號碼的確是我的但事故照片很模糊我還是不確定,
而且發生擦撞位置位於我車子右後方,我完全沒感覺有發生任何擦撞,車上也沒痕跡,
警員說至目前最壞就是"肇事逃逸",
他看機車對方(女性)車子小擦傷,人也看起來還好,
建議我和對方和解,給了我對方的聯絡電話,
於是於11/24晚上10點左右和對方聯絡上,
並和對方說我的情況並說明我會請我的保險員(我有保加重責任險)和對方聯絡商談.(<--這邊發生了大問題,待後述)
11/25中午,保險員告知我他未和對方聯絡上,但有簡訊給對方,並請我去開車去車廠讓他看車子的外觀情況.
晚上8點我將車子開去拍照紀錄後,又聯絡車禍處理小組的員警,希望能夠COPY事故照片或監視畫面,以供保險員了解,這時員警說他正在給對方作筆錄,可能要將案子轉回給派出所跑程序,可能要跑法院.於是我說要過去和對面當面了解,對方也同意等我.
到達後,對方筆錄似乎做完了,於是便到一旁交談,對方態度有些強硬,他對於昨天我跟他說的話很不能諒解,認為我很沒誠意,說是我要弄成這樣的,最糟要我吊銷駕照還要告我肇事逃逸,
說真的,我對駕照被吊銷並不擔憂,但是肇事逃逸一事我卻很不能接受,
於是跟對方說明因保險員未和他聯絡上,才會要求調照片或影像,至於這是逃逸,我則根本沒這意思,甚至我都沒法確定那是我的車(我只側錄事故當下的那幾張照)...既然見到面了,那就約個時間談談,看要如何處理.
對方也僅是說可以,就看著我不說話,我便問了那你的要求大約是如何,
對方意思是醫生說受傷恢復大約要半個月,還會有後遺症,這時間也沒法上班,要多少也要等看完病,另外還有提到精神賠償.
當下我說我知道了那就找時間出來談,時間讓對方決定....
對方也同意,和員警說和解意願後(有拿一張調解轉介單),便個自離去
離去前,我還問員警,真的不能讓我把照片COPYF去看嗎?員警則是說不行.
以上就是截至11/25晚上11點的情況
目前我先試著和解看看,並將賠償交由保險員處理...有後續情況,小弟會繼續貼上
小弟到目前為止其實都還有點莫名奇妙的,
小弟印象中並未經過該路段,也沒有發生擦撞的感覺(也可能是因為大車的關係)
這樣就要背上肇事逃逸?實在心有不甘!
另外照片也令我感覺奇怪,事故照很明顯發生事故但卻無法確認雙方車輛(有殘影)
至於那張我車後方的照片,很明顯,卻什麼都沒有,就只是我的車後面,讓我懷疑是不是我只是經過附近被拍的,其實事故車並不是我(這部分僅是我個人猜的)
當然如果和解順利,雙方(應該說對方和我的保險公司)能夠接受,那當然最好,但是如過不幸對方要求過於誇張的金額,便可能步上法院一路.
因此想問問各位大大的意見或建議.
另外小弟有幾點問題想問:
1.在本人完全沒有認知的情況下,肇事逃逸會成立嗎?
2.事故照片或影像應該如何COPY或調借出來?是否如車禍小組人員所說須法案子轉回派出所才行?
3.如果真走上法院,撇開吊銷駕照外(駕照其實並不在意),肇事逃逸部分事後會留下什麼"污點"?
我行經路線手繪示意,該處位於台南砲校附近
![[求助]莫名變成肇事逃逸?](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0911/mobile01-3d37c87bfda5be5bdca7f1f38fe8ce79.jpg)
紅色為我記憶中當天行經路線
換看起現怪怪的,是因為當天有道路施工才變換路線,
不然通常是走藍色虛線方向的,另外回頭處是因為要買便當順便去一旁的書店.
google地圖版

<small>在較大的地圖上查看事故路線示意</small>
我看到的正後方照大約的情況(這是我自己照的)
![[求助]莫名變成肇事逃逸?](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0911/mobile01-9f3e05d5224061dc9fea34130c5246a3.jpg)
圈起來的地方我看到的照片是呈現白色(或該說透明)狀態,
其他部分則是一樣的,車牌也很確認是顯現這號碼,
但也就是這樣,沒有周邊環境入鏡,
車禍小組說這也是轉拍出來的,就很清楚了
小弟自己拍的側面照
![[求助]莫名變成肇事逃逸?](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0911/mobile01-9411931c784d244bc84834816f8cca12.jpg)
因為約1個月前小弟的車子右方車門因凹陷送回原廠整修並重新烤漆(從前門到後車檔),所以有痕跡應該一看就知道
----------11/26中午情況---------
接到新化鎮調解委員會電話,詢問是否願意至該處調解(對方住址位於新化鎮),我同意了
將等待通知安排調解時間
感謝各位的意見及建議~
----------11/26晚上情況---------
前去轄區派出所詢問調閱影像一事,
派出所表示,因有人受傷等情況,因此已移交車禍小組
得去車禍小組調閱,另外就是只能看不能COPY.
看來又給回去想要快點結案的車禍小組了=.=
----------11/29情況---------
終於車禍小組的承辦人於回來了,
卻是不太願意讓我看影帶,居然說要我回轄區去申請!!
唉....台灣的警察又再次讓我心寒,
我知道忙,但我也願意配合員警時間,找員警有空的時間在去看,
員警卻一付嫌麻煩的樣子,
甚至還說"你要是覺得不是你就不要調解了,直接就跑程序吧"...
我就是因為不確定才要一再確認(何況我只看到側照,沒看到影帶)
如果是我做的我一定負責,如果不是我做的卻要在模糊不清的情況下認賠(罪),我當然會心情不好...
算了,先調解看看了,反正保險公司能全吸收我就沒意見
不能話,就只好做積極作為了.(找律師事務所的朋友協助,取證..)
----------12/2情況---------
目前綜合多方意見,
多是先叫我去調解看看,勸我別太死心眼(我就是只在意是否是我做的)
預定12/3第一次調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