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還沒過又枉死兩人(X的!喝酒的都沒死);要求國賠啦

2010/01/14
在小貨車內被燒死的王萬富(六十五歲)、姚玉梅(六十二歲)夫婦,是台南小東市場的賣魚攤販,昨清晨四時許,夫婦倆駕小貨車載著海產前往市場途中,停在健康路、南門路口等紅綠燈時,一輛由劉繼華(三十八歲、未考取駕照、酒駕)直接追撞小貨車的右後方,車子也起火燒了起來,不幸活活燒死在車內
2010/01/12
蔡姓男子清晨酒駕,行經北縣樹林市環河路時闖越雙黃線,撞上一輛廂型車,造成2死1傷
2010/01/10
江姓保全清晨宿醉駕車上班途中,經台中市東興路時撞死穿越馬路的晨運老翁
2009/11/17
退伍蔡姓少校晚上餐敘後酒駕行經花蓮市府前路時,撞飛東華大學陳姓女學生致死
2009/10/01
陳姓男子傍晚酒駕,行經新竹縣新埔鎮時過彎失控,飛越路標闖入對向車道,造成1死2傷

這國家對酒駕的判處太輕
受害人不只要承受傷痛,還要不斷的上法院求民事賠償
但大多喝到爛醉的都只一條命沒錢賠
有錢的就先將資產轉移、過戶
受害家屬還是拿不到遲來的正義

所以我覺得被酒駕撞死的家屬要先要求國賠,再由政府去跟酒駕者討
為什麼?
1.警察幹什麼吃的根本欄不到這些王八蛋
2.政府的制度根本保障不了受害人的權利,可能在法院還會聽到一句"應注意而未注意"

記者如果看到這篇請努力發佈吧,希望可以保障無辜受害者的權利
警察攔檢每次都在大馬路十字路口...很容易避過吧...
再說...有些酒店還會提供"溫馨提示",今天哪邊有臨檢&到幾點之類的......要怎麼抓??
喝酒開車真的很差勒,判斷力降低等等...
我之前也被酒駕撞過,命是保住了...不過後續處理很糟糕...
人家背景雄厚也沒辦法...
3年前被酒駕撞上,他開車逆向行駛,我騎機車,當時是凌晨4點,酒駕下車看了一眼罵了幾句就跑了,眼鏡已被撞的不知飛到那去看不清楚車號,右腳小腿骨斷了也沒辦法追,警察半個小時後來了,說我人沒死不算重大車禍,不會去調路口監視器,到現在還沒抓到人,靠警察~除非你後台很硬!
eric2hand wrote:
2010/01/14...(恕刪)


警察幹什麼吃的這句話很差勁

在沒有特殊指令的時候
攔檢頻率都必須照上頭安排進行
你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警察失職
只憑個人感覺就開砲
那很失禮
bajiman wrote:
警察幹什麼吃的這句話...(恕刪)


新年後到農曆年前都是尾牙聚餐的日子
今年農曆年來的晚,導致很多公司提早辦尾牙
但警方有應變嗎?
再說
不管尾牙的地點離我家多近,因為喝酒的關係
我不是搭taxi就是搭便車
我也可以選擇自行開車阿,我是錢多嗎?
還不是想保障其他人,但警方有來保障我嗎?

如果一個人喝醉在大馬路上狂飆
那跟拿著槍對著別人亂指有什麼兩樣
(所以酒駕跟拿槍的都不會死)
抓不到這現行犯我還不能怪警方?

這是最大的人間兇器阿 老兄
豪情相挺,展現男人真性情
應該是法官都幹什麼吃的.臺灣太多法官判案時觀點與社會落差太大.
嗯~~~酒駕真的很可惡

我看酒駕抓到要再罰高一點....一次十萬以上......有錢人也會痛~~



azooisa wrote:
嗯~~~酒駕真的很可惡

我看酒駕抓到要再罰高一點....一次十萬以上......有錢人也會痛~~





不對!!!!!!!!!!!!!!!!!!!!!!!!



是抓到一次罰一佰萬
想一想那些被撞的
是多無辜阿


我都會替家人擔心




bajiman wrote:
警察幹什麼吃的這句話...(恕刪)


警察是很差勁的~~~~~+1

雖然不是大部分

但是差勁起來會氣死你

我本人就有被酒駕車撞的經驗

老兄你瞭解嗎?

那員警一開始還很好心將肇事者酒測曉以大義勸其和解私了

它撞了三部車酒測值高達0.89

肇事者當晚籌出30萬元跟大家和解

警方也依約未將其檢送法辦

但事後(莫約一星期),那不肖警員竟然向幾位車主要紅包

說我門當初的和解的金額一定有剩

希望我們可以............

e04~~~~~~~~~~聽你在吹啦吧啦~~~~~

我相信他也一在事後定有給肇事者一些壓力

為了怕麻犯~~~~~我躲了三天的電話,錢我一毛也不會給他~~~~
yyqqqq wrote:
不對!!!!!!!!
是抓到一次罰一佰萬
想一想那些被撞的
是多無辜阿...(恕刪)


正解 而這錢不是要給政府(無作為還有收入???)
應該給被害者才對吧
並且應該先由國家支付
豪情相挺,展現男人真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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