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天騎車回家途中忽然腦中有個問題浮現,來請教一下所謂道路法規!印象中就是對向車道照法規說是不可跨越的(調撥車道例外),黃虛線(或是白虛線)就可以跨越車道到對向超車.接下來問題出來了,為什麼同向雙線道標示也是有白虛線,那為什麼機車跨越到"禁行機車道"超車就是犯法?一樣都是不可跨越的車道阿????文字表達有點模糊,請各位開釋
jeanli wrote:為什麼同向雙線道標示也是有白虛線,那為什麼機車跨越到"禁行機車道"超車就是犯法?一樣都是不可跨越的車道阿??? 因為官員不騎機車說真的有時候三線道中內線都禁行機車同車道空間不夠不想用鑽的所以變換車道超車偏偏都會壓上禁行機車道
想到這個就有氣~~~就是不公平~機車騎到汽車道罰!汽車開到機車到有罰嗎?之前在中科!!!有專屬的"機車專用道"(剛好一台車大小的寬度)結果咧!車子照樣擠進來! (沒長眼?)還會在友達門口直接給你路邊停車!能過嗎?給他長按喇叭....(外加三字經國罵!)好幾次喔~~~機車~ 到底要騎哪?又不罰汽車!
jeanli wrote:接下來問題出來了,為什麼同向雙線道標示也是有白虛線,那為什麼機車跨越到"禁行機車道"超車就是犯法?一樣都是不可跨越的車道阿????...(恕刪) 雙線道不會有禁行機車的限制另外"禁行機車道"都有禁行了當然是違規
我說的同向雙線道是指兩邊都是兩個車道,總共四線道!!我的問題就在這邊,汽車可以合法跨越到對向車道超車(開車時我也是這樣),那為什麼同向車道機車卻不行超車?(明明地上標示的線一樣阿)因為看到北市常有人超公車被警察拍到騎車到禁行車道,所以會想問一下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