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牌照稅與燃料稅都是依據汽車引擎的排氣量以600cc為一級去徵收的..
所以就常出現一些好車..但因為引擎cc數的關係..造成消費者買車時的心理障礙..
如果把自小客車的牌照稅和燃料稅~改成引擎排氣量1cc就徵收多少錢~
小排氣量的車比現行稅制少繳一點~大排氣量(如3000cc以上)就多繳一點~5000cc或6000cc以上的再多繳個環保稅~
如果汽車牌照稅和燃料稅取消以600cc一級的級距式的計費方式..
大家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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