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路權台灣可望達成世界標準的中高門檻

騎上國道 王幸男提案放寬大型重機路權

王幸男等人提案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條文修正草案,連署將現行條文「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等文字刪除,新增「汽缸排氣量250立方公分以下之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換言之,僅限制排氣量低於250立方公分的普通重型機車;條文還新增「汽缸排氣量2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路權應比照小型汽車。

舊條文
第 92 條 車輛分類、汽車牌照申領、異動、管理規定、汽車載重噸位、座位立位之
核定、汽車檢驗項目、基準、檢驗週期規定、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換發
、證照效期與登記規定、車輛裝載、行駛規定、汽車設備變更規定、動力
機械之範圍、駕駛資格與行駛規定、車輛行駛車道之劃分、行人通行、道
路障礙及其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汽缸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
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可行駛之路權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汽車
;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
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
見或裁決之處理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依限期繳納之
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
定之。
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人應處置作為、現場傷患救護、管制疏導、肇
事車輛扣留、移置與發還及調查處理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行政
院衛生署定之。


上次交通部說句號後面就不管了
(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

記得當天交通部官員好像有說過,說路權是立法院的職權不是交通部的職權...


不過初期規劃我就不同意了,中南部?那我還不是一樣不能使用高速公路

大老遠又要經過台3或是台61,才能使用高速公路,那有何意義?

高速公路就是要縮短A點到B點,我的A點到B點都在台中以北怎麼辦?

以前試辦兩條快速公路就都在中部已經很不客觀了
開放重機上高速,是台灣交通文化重要的分水嶺,意味著從此再也沒有汽車專屬道路,偽車種分流終究禁不起時間的考驗,正一點一滴的崩塌中,爽
希望能通過
250CC上國道很正常

記得前幾天跟台灣的朋友聊天
他們聽到我每天騎車走高速公路都很驚訝


騎車上高速公路
明明是理所當然的事
台灣人的道德又不會比較差
沒理由禁止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期待能趕快通過法案 個人只有2種白牌 雖然沒有 黃紅牌車 說不定以後 家裡面會多一面 紅黃牌


個人覺得 這段話 是多餘的
至於爭議已久黃牌路權,王幸男說,或許台灣高速公路不適合馬力輸出較小的黃牌大型重機,但至少也應讓黃牌路權擴及快速道路較合理;黃牌重機車身重且大,與普通重型機車在市區道路一樣需要待轉,反而增加騎士駕駛的危險,路權應比照小汽車。990303

跟紅牌一樣的路權 不就好了
愛騎車的人 喜歡honda 掀背車
makenaide wrote:
開放重機上高速,是台...(恕刪)

國外都開放公車專用道給機車行駛了,證明道路空間不夠,必須開放給比較不佔空間的交通工具行駛,並限制佔空間

又不環保的汽車成長或是相關嚴格行駛規定!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k32055 wrote:
期待能趕快通過法案 ...(恕刪)

紅牌本來就是廢物一張

當初直接開放黃牌上快速公路,然後現在開放高速公路!

這樣已經很給台灣汽車駕駛人空間了


誰曉得多搞一個紅牌來丟人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設備組 wrote:
希望能通過250CC...(恕刪)

其實250cc已經很給台灣汽車空間了,不然249cc更漂亮

因為249cc機車絕對可以勝任高速公路的路況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如果真的通過的話,我想我會轉行做別的工作!

米咖 wrote:

其實250cc已經...(恕刪)


我也想上.....我的RV250249cc也好想上啦

明明就是適合高速巡航的車,雙載要破實際時速110KM絕對不是問題

能用改缸的方式變成251cc嗎
adam9004 wrote:
我也想上.....我...(恕刪)

日本可以合法改汽缸

台灣這個島不行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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