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汽車、機車分流!不就是汽車與機車分別走自己的道路嗎?

汽車車道內沒有機車(禁行機車),但是機車可以行駛的車道內卻有著汽車,這樣不是一樣沒有分流嗎?


如果真的要實踐汽車、機車分流,在同一條道路上不是應該分別有汽車專用道和機車專用道嗎?那為什麼處處可以看的到"禁行機車"車道!但是卻無法處處看到"禁行汽車"車道呢?

所以,我的結論是:交通部的官員們,不要再打著汽、機車分流的名號,來欺騙機車族,因為永遠只有機車分流,汽車則是可以享用所有車道!我的主張是:同一條道路上必須同時要有汽車專用道與機車專用道,在取締違規時,不應該只取締某一車種。若是道路寬度無法同時設置時,一率皆為汽機車混合使用道路。
我對交通管理不熟,但是我對說謊的交通部不爽!還在欺騙機車族!什麼汽、機車分流!.....#^%$%#*@......!想一想新的騙人名詞吧!
(....雖然我偶爾也開汽車,但我還是支持取消"禁行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