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前均無瓜葛....toyota車主你佔用超車道沒讓就算了,還不讓別人從中線超車是什麼心態!!!!!!
連國道警車中線都會讓道你真該慚愧...對於前面的馬5相當抱歉,因為T車主加速無法超車導致讓你改道(非常抱歉),
另帶引用網友cilen(轉述)去函國道高速公路局的回函,
給高速公路用路人的準繩參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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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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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18587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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