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上橋或高速公路時,有的駕駛人就是死都不讓一下,不知道這個路權是怎麼算的???以前住國外時,交通法規是規定,假如車道縮減時,被縮道的車輛"車頭"在主車道的"車頭"之前,主車道須讓給被縮道之駕駛人.當然也有不鳥你的.....不讓就是不讓....不知道台灣的法規是如何???
我都是油門踩到底,打方向燈,加速超越,用搶的!假設高速公路外側大車,速限90,你不能用時速80伺機切入,主線道更不可能降到70來讓你插。因為你的車道被縮減,所以你要變換車道,所以要打方向燈,並注意、禮讓後方的直行車。
二車道遇前方車道縮減有下列情形:1.本車道縮減,應禮讓它車道直行車先行2.二車道同時縮減,應禮讓內側車道(左側快車道)車輛先行3.外車道(右側慢車道)縮減且多車行駛道路,內外車道車輛應相互禮讓,輪流進入(內1外2内3外4依序),並保持安全距離查到這麼多,但有用嗎?還不是看誰快,看誰車子大來決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