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與汽車擦撞!!希望達人們給我些後續指導!

6/27小弟發生一場小車禍,警察有來現場並大致上處理一下!

給了我一張單據如下圖! 我騎機車,對方開車!!

機車與汽車擦撞!!希望達人們給我些後續指導!

警察字跡潦草= ="紅色框框的部份有人看得懂嗎?
機車與汽車擦撞!!希望達人們給我些後續指導!

去了一趟買機車的車行並就受損部分估價!如下圖~

機車與汽車擦撞!!希望達人們給我些後續指導!

車行也是要賺錢生活的,先不就價格部份做文章!

由於第一次發生車禍並且在警局有備案~

車禍的當下對方要我開價,他願意賠償,但是我堅持要給車行檢查並估價!

我的機車外觀很新,當作寶貝在養!車上有部份改裝品!!

但是估價後並電話主動告知對方,對方覺得太貴~

有經驗的達人是否能給我點建議?謝謝!!

ps撞擊點:對方汽車右側保桿轉角處撞擊我的Fighter後飛炫踏板(排氣管前段上方處)~

財損:

我:機車倒地,膝蓋瘀青!!(肉包鐵~哀!)

對方:汽車右前保桿擦傷!


更新---------------------------------------------------------------------------------

事故現場如下(原本車是倒的,我扶了起來,等於是破壞了現場)

機車與汽車擦撞!!希望達人們給我些後續指導!

車身到處都有傷痕(左側最多),以下是撞擊點(沾到對方車漆)

機車與汽車擦撞!!希望達人們給我些後續指導!

由於對方都未主動打電話詢問,致電過去又以上班為由推託,只說要我自行先去維修,

然後拿收據給他看!並約在週末要來看估價單!(但是都沒說要賠多少= =")

現在擔心對方耍賴!有什麼招數可以保全自己的權益?請達人們指導一下!感謝!!

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沒什麼經驗!

ps:"膝蓋瘀青"我想是小傷就擦擦藥,過了一天好了很多~

mingyan0805 wrote:
我:機車倒地,膝蓋瘀青!!(肉包鐵~哀!)...(恕刪)

汽車是轉彎,一定有肇事責任....

請馬上去驗傷......瘀青、扭到都可以......
並且一定要開驗傷單......

再跟對方說你有受傷.....
然後,等著收錢~~~~~~

PS:我看不懂警察寫什麼,大大說一下出事經過吧,對方開什麼車也可以說一下....
mingyan0805 wrote:
6/27小弟發生一場...(恕刪)


去驗傷就對了 不知道筆錄做了沒
記得筆錄說話要先想一下有利的方面再說出口
看不懂+1

PS第一張哪會是筆錄
免責聲明:說的話都不算喔 啾咪~>_ ^
ama1314 wrote:
去驗傷就對了 不知道...(恕刪)
第一張不就是筆錄...
http://ucareicare.net/song.mp3
mingyan0805 wrote:
警察字跡潦草= ="紅色框框的部份有人看得懂嗎?...(恕刪)

如果執筆的警員還"健在"的話...就請他本人翻譯一下...

因為這張"考卷"我還真的看不懂內容說~

看來我學業還有待加強了~


有糾紛發生時...賠償問題雙方談不攏...

標準程序就是 先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在有公證人的情況下進行協商...
(我記得在每個公所都有這個單位...)

在兩次調解都沒有結論的話...那就是到地方法院請求法官執行簡易判決囉~
(調解最多就是2次~)

因為這種行車糾紛算是小事...如果金額尚可接受就算了啦~

鬧到調解 或 法院 只會曠日費時...時間成本太高...我個人認為不划算~
感謝上面幾位達人們的建議!

那條路口是個T字型加上道路突然縮減,路口又沒有鏡子,

真的一般人就算慢慢騎過去也很容易相撞!

真想申請國賠= ="

台灣的交通建設該好好重新規劃!!
連字都寫的如此潦草,麻煩先叫那警察重新去念好小學再來當警察.難道他們分局長真看的懂他的字跡嘛?
警察字跡潦草= ="紅色框框的部份"

經我吃力的解讀如下,不保證正確,請自己參考

A車JW-8XXX的?從29巷17弄駛出左轉?未注意左側來車??
A車右前車角?B車8F-5XX左機右側車身?????的人半倒地.


"?"代表我看不出來的字,還要其他高手解讀.
mingyan0805 wrote:
車行也是要賺錢生活的,先不就價格部份做文章!


你也知道問題在哪啊
不用那麼麻煩!

若是您不怕事的話,直接去地方法院花3元,買一份狀紙。

接下來,寫好狀紙後,去便利商店影印兩份,將車行估價單影印,直接去法院的收發室,交給承辦人員。

之後,就等法院寄出庭通知書,以新竹地方法院來說,約2星期後,會收到。

到時候,對方有種就不要出庭。

我弄過這種鳥人很多次了!

撞到以後,當下都說好好好,牠會賠。

我都會給對方一個月的時間(我都覺得自己太好了!)

等到牠收到出庭通知後,到了法院,就被我轟到爆!

出事時,原本當下我只要牠賠我1,500元就好。

結果一個多月後,都一通電話沒有打來,好,非常好!

我給你方便,你當隨便。

出庭當天,我要的就不止1,500元了!

我帶我的薪轉存摺正本,也不多啦!我跟法官說,一天我算2,000元就好。

加上原本的,總共是3,500元。

最後,牠還不是乖乖的付錢解決。

不用等一個月啦!

我之前,很傻,傻傻的等警局的初步分析表。

分析出來,我無肇責,結果,還不是一樣,牠就是不賠啊!

牠就是那麼賤!非得要跑一趟法院,才甘願。
當您找我的時候,我不是正在看BS... 就是在回家看BS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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